丹麦金融监管局(FSA)要求投资银行盛宝处置其持有的加密货币。与此同时,FSA声明引用了丹麦《金融商业法》第24条,其中规定盛宝银行的加密货币活动“不属于金融机构的合法业务范围”。根据声明,FSA认为,加密资产交易合法化是荒谬的,因为这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对金融体系的不信任。此外,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还排除了任何丹麦金融机构参与加密货币交易的可能性,直到此事更加明确为止,并表示,盛宝银行为其自己的账户进行加密资产交易是为了对冲与提供其他金融产品相关的风险。然而,这并没有改变丹麦金融机构不允许该活动本身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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