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文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2022年度慈善大病困难救助”新闻发布会。文登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文登区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慈善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先后设立了多个救助项目,涉及助医、助学、助困、助贫、助老等多个领域,惠及困难群众数万人。
“慈善大病困难救助”项目,于每年年底对因病致贫的大病患者家庭实施集中救助,已连续开展十几年,通过提供资金救助的方式,缓解其生活压力,帮助其渡过暂时困难。在过去的2019、2020、2021三个年度,该项活动分别救助大病患者1597人、1064人、1247人,发放救助资金735万元、528万元、670万元,为3908个家庭送去了温暖。
该项活动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更牵动着无数大病致困患者的心。慈善大病困难救助资金的来源是每年“慈善月”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的捐款,而不是财政的拨款。
饮水思源,自9月29日到10月31日“慈善月”活动期间,社会各界人士、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企业以实际行动展现出文登人民的大爱之心和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区慈善总会共募集善款1123万元。连续四年募集善款过千万元,充分彰显了文登人民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良好风尚,表达出文登人民互助互济、大爱奉献的优秀品质,为各项慈善救助活动的开展注入了源头活水。
Q
今年的慈善大病困难救助对象是,户口为文登区居民,对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过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我区低保标准200%的贫困家庭(农村17880元,城镇22872元)。
救助标准:根据医保缴费种类、住院自负金额和家庭贫困程度的不同分为4类:
◆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医保、机关事业单位医保的居民。个人负担住院费用15万元之内的,分别以2万元、3万元、5万元为救助起点,救助比例均以11%为起点,每增加1万元救助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最高救助额不超过2万元;个人负担住院费用15万元以上的救助3万元。
◆特困供养人员。以个人负担5000元为救助起点,救助比例为50%,最高救助额不超过3万元。
◆低保家庭。个人负担住院费用10万元之内的,以1万元为救助起点,救助比例以20%为起点,每增加1万元救助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最高救助额不超过2万元。个人负担住院费用10万元以上的救助3万元。
◆其他人员。曾向我区慈善总会捐款的爱心人士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当年住院自负医疗费用在经过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符合上述救助标准,因核算家庭收入超标,可在不超过其捐款总额的前提下,按标准给予救助。
Q
具体申请流程有四步:
第一步,个人申请:申请人于2022年12月31日前,持相关资料向户籍地镇街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的填写救助申请表一式 2份。提交资料包括:
1.自负医疗费证明。含本年度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明细单据、住院发票、各类商业保险理赔结算单据、工会保险报销单据等。
2.身份证复印件1份(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
3.文登农商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原农村信用社,非当事人领取的需同时提供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
4.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特困供养人员证复印件。
5.因核算家庭收入超标,通过捐款救助的患者,需向慈善总会提供捐款者的捐赠票据或所在单位、村(居)委会的捐款数额证明,以及可证明捐款者与患者系直系亲属的户口簿或书面承诺书。
第二步,村居调查核实。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主要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开具2022年度慈善大病困难救助家庭收入证明(在职职工提供银行工资流水证明,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出具工资收入证明或银行工资流水证明)。根据调查情况确定拟救助对象名单,并将拟救助对象相关情况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村(居)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时间的公示。
第三步,镇街审核。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救助对象,由村居于2023年1月5日前,提交镇街审查,符合条件的,上报区民政局慈善总会办公室。
第四步,区慈善总会办公室审批。区慈善总会将全面审查申请资料,确定拟救助对象名单,在媒体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救助对象,核定和发放救助金。
对公示有异议的拟救助对象,由相关镇(街)、村(居)认真对照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对经调查核实后拟救助对象确实符合慈善大病困难救助条件的,将其列为拟救助对象;对经调查核实拟救助对象不符合慈善大病困难救助条件的,将排除出拟救助对象名单,并做好相关救助政策的解释工作,所有调查情况要存档备案。
Q
救助工作将遵循两项原则:
1.应助尽助。按照应助尽助的原则,及时、足额拨付救助资金,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全部得到救助。
2.公平公开。严格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救助对象、核定救助金额。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要列入村务和镇(街)政务公开范围,村(居)委会、镇(街)应设立举报箱或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Q
根据往年大病救助的经验,有以下两个问题咨询的比较多:
(1)当年12月31日前,患者因病没有治愈,仍旧需要住院治疗的情况怎么申请当年大病救助?因为慈善大病困难救助方案规定的是对当年住院产生的自负医疗费按比例救助,即从当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对于第二年1月1日以后产生的医疗费要等下一年救助。对于此类跨年度的结算单,如果今年大病救助没有结束可以放在本年度,如果结束了也可以放在第二年。
(2)有部分患者异地就医需要回文登结算,由于结算需要一定的时间,这种情况怎么办?现在异地就医大部分都在就诊医院出院时一并结算,但也有部分回文登结算,对于这类患者,2022年12月31日前出院的,一定要及时将出院单据和发票交给医保局,同时告知一下所在镇街的民政科,待结算后再申请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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