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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一年一度的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即将结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还可以享受这些待遇!)

发布时间:2023-06-14 13:58:54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春燕

2月23日,记者了解到,一年一度的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即将结束,很多居民知道缴了医保看病住院能报销,但如何报销成为一大疑问。就此,记者疏理了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为大家提供参考!

一、住院待遇

一个年度内,居民医保参保人住院期间发生的统筹金支付范围内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按照以下比例支付:

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85%、80%、70%;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85%、75%、55%;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报销90%、85%、80%。

温馨提示:

住院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800元。2020年1月起,青大附院、市立医院、中心医院、海慈医疗集团、齐鲁医院、解放军971医院等六家三级医院起付线调整为1000元。

参保人住院治疗,在一个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线按照100%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线按照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线统一按照100元执行。

二、门诊慢特病待遇

一个年度内,居民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统筹金支付范围内的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按照以下比例支付:

在社区、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分别为80%、80%、70%、65%;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分别为80%、80%、65%、60%;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报销比例分别为90%、90%、85%、80%。成年居民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发生的医疗费,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在社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30%;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不予支付。患精神病门诊慢特病的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金支付比例为70%。

温馨提示:

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800元。2020年1月起,青大附院、市立医院、中心医院、海慈医疗集团、齐鲁医院、解放军971医院等六家三级医院起付线调整为1000元。

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分别负担起付标准。其中,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恶性肿瘤、白血病、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患者门诊慢特病与住院合并只负担一个起付标准。

三、门诊统筹待遇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后,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以上两者的支付比例均为60%。

四、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居民医保参保人个人负担的、符合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如下:

(一)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参保人,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80%,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报销85%,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8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二)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65%,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报销70%;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62%。其中,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参保人的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为3000元,超出起付线以上的部分,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报销70%;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65%。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温馨提示:

居民医保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为18000元。

五、罕见病救助

苯丙酮尿症患者特食补助,18岁及以下按80%的比例救助,年最高救助额度为1.5万元;18岁以上按75%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1.8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的患者按100%比例救助,年度限额为3万元。

六、长护险待遇

居民医保参保人申请长护险待遇,须经过长期照护需求等级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长护险待遇。参保居民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一档缴费的居民报销比例为80%,二档缴费的居民报销比例为75%。在定点护理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据实按比例报销,发生的照护服务费按照参保居民照护需求等级不同,报销限额也有所不同。照护需求等级评估为三、四、五级的,照护服务费月度最高支付标准分别为450元、660元、1050元。重度失智人员参照五级标准执行。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有这么多好处,那么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呢?记者了解到,居民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覆盖以下人员:一是具有本市中等以下学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以及其他具有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二是驻青高校以及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即大学生;三是其他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成年居民;四是在我市长期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持有青岛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山东省居住证》,且未在青岛市区域外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五是在我市内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六是持有中国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

可能还有居民会有疑问,现在还能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吗?答案是可以的。因疫情原因,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但要注意如下几点:一是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凡在集中缴费期内参加我市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参保人,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二是缴费渠道要知悉,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后可通过青岛市电子税务局、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手机税税通app(“个人办税”)、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云闪付(“城市服务”)、自助办税缴费终端等方式自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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