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市东区卫健局局长雷茹,2022年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图为2020年1月31日,她在新冠疫情防控一线。
2022年9月9日上午,邓海燕出席了一场有湖南省委书记参加的座谈会,她是郴州市纪委常委,刚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十天前,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全国共有10名纪检监察干部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邓海燕是湖南省纪检监察系统唯一获得该称号的个人。她在当地被称为“视案件质量如生命的‘女铁人’”,在纪检系统工作24年,主审的案件无一起申诉。
返湘后,邓海燕接到通知,省委、省政府邀请受表彰的代表座谈。和邓海燕一同出席座谈会的,还有湖南另外12名获得这一称号的公务员,以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代表。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始于1996年,迄今已组织十届。26年来,累计有868人受到表彰;其中,2022年有397人,是历届表彰人数最多的一次。
梳理十届评选过程,不难发现一些趋势性变化。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学院院长萧鸣政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起就关注公务员考评制度。在他看来,公务员表彰制度需要公务员评价制度的支持,这次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呈现出了“模范标杆下沉,表彰级别上升”的特点——即受表彰的公务员级别越来越往基层倾斜,表彰部门的级别越来越高。
此前九届,评选、表彰都以相关中央部门名义开展。到了2022年,第十届评选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
2022年8月30日上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
被表彰的397人中,有8人来自水利系统,10人来自税务系统,10人来自纪检监察系统,14人来自法院系统,公安系统受表彰人数相对较多,共有44人。
四川凉山州公安局禁毒缉毒支队(禁毒局)支队长(局长)周脉军,是上台领奖的唯一公安系统代表。2022年9月3日,周脉军告诉南方周末记者,8月15日左右,他就开始为去北京参加表彰大会作准备。
周脉军生于1982年,从25年参加工作至今已在公安系统工作17年;2013年以来,他一直从事禁毒、缉毒工作。
为了抓捕嫌疑人,周脉军曾纵身跳下20米高的悬崖,被誉为全国禁毒战线的“刀锋战士”。他曾带队深入“金三角”腹地跨境抓捕,侦破公安部督办的“5·24”系列专案——这是近年来四川公安机关破获的涉及面最广、影响力最大、全链条打击最完整、境外抓获人数最多的特大走私、贩卖毒品案件。
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看来,公安系统受表彰人数较多,和公安系统公务员在公务员总数中占比较高有关。
除了公安系统,另一受表彰人数较多的是卫健系统,共有22人,占比约5.54%。而在此前三次开展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中,29年、2013年来自卫健系统的公务员人数都是1人,2019年是2人,仅占总表彰人数的2.04%、1.01%和1.04%。
萧鸣政分析,此次卫健系统受表彰的人数较多,可能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南方周末记者发现,在卫健系统获表彰的22人中,多人有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经验。
47岁的雷茹,是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卫生健康局局长,在获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前,雷茹曾被评为“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杭州市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和职业健康处处长邓晶是一名有着近30年传染病防控经验的“老疾控人”,被称为卫健系统的“拼命三娘”。在杭州本地媒体的报道中,邓晶组织疾控力量精准高效地开展流调溯源工作,为杭州市本土疫情的快速有效处置作出了应有贡献。
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受表彰人数最多的是新疆,包括中央驻疆机构的4名公务员在内,共有19人获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广东和山东次之,分别有18人、17人受表彰。
397人中,有12人已经离世,包括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委统战部港澳台侨科原科长宋宣葶、江苏省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九监督检查室原主任朱陈、云南省临沧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原四级警长张子权等。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这和公务员制度的确立有关。
1993年10月1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施行,标志着公务员制度正式启动并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1996年,原人事部表彰首批“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河南省行政管理科学研究所主办的《人才资源开发》杂志发表的文章显示,1996年10月7日上午,郑州迎来了由中宣部、原人事部联合组织的“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事迹报告团,报告团由首批获此殊荣的5名公务员组成。
第一次评选十年后,公务员法于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或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28年,《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作出表彰决定的部门,规定授予称号,由省级以上党委和政府批准。“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既有国家级的,也有省级的。
29年组织的第七次评选是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后第一次开展的评选活动,成立不久的国家公务员局成为表彰单位之一。
南方周末记者统计公开资料发现,从1996年至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部门历经多次变化,且频次不固定。
1996年、1997年、1998年三次评选,表彰部门均为原人事部。1999年的表彰部门为中宣部、原人事部、中央文明办。21年、24年的表彰部门为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原人事部。
29年、2013年的表彰部门为中组部、中宣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2019年的表彰部门为中组部和中宣部。2022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
马亮曾专门研究过公务员表彰的课题,他解释称,中国公务员表彰体系建立健全的时间较晚。此前,不同系统、省份,均有诸多表彰,“大家都是第一名,到底谁的含金量更高?相互之间没有可比性。”因此,如何理顺表彰系统,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以前我们看评奖,会关注证书上有没有国徽。”马亮补充道,另一个隐形标准是,领导人接见的规格。“比如在科技领域,一般最高级别的奖项才能得到中央主要领导的接见,这肯定能反映出这个奖项的重要性。”
第十届评选活动从2022年4月开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强调评选表彰“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
2011年1月,时任人社部副部长杨士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全国基层公务员占公务员总数的60%以上。杨士秋亦强调,在“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中“要突出县乡基层”。
“基层公务员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杨士秋说,“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更多地反映在他们的工作上。”
2022年的表彰重点继续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表彰部门的级别历届最高——这是自1996年以来,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萧鸣政将其总结为“模范标杆下沉,表彰级别上升”。
在2022年的评选中,《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实行差额推荐,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这也是一直遵循的原则。
公示是评选不可缺少的环节,有人就在这一环节被“拿下”。
24年,《人民日报》用一个整版公示了拟表彰的49人名单,并简要介绍了每个人的情况,公示期为24年8月21日至8月27日。据中新社报道,有一名候选对象因公示期间发现问题,未被授予荣誉称号。
对比公示名单和最终表彰名单可以发现,时任安徽省怀宁县司法局金拱镇司法所所长程明在公示后被淘汰,而未出现在公示名单中的任长霞随后被追授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任长霞的事迹广为人知。她曾任河南省登封市(郑州代管)公安局局长,生于1964年,1983年加入公安队伍,在预审岗位工作了13年,在郑州公安系统、市政法战线及河南省预审岗位练兵大比武中均获过第一名,协助破获大案要案1072起。
1998年,任长霞被任命为郑州市公安局技侦支队队长。21年被任命为登封市公安局局长后,任长霞在三年时间内,解决了十多年的控申积案。24年4月14日晚,任长霞因公殉职。她去世后,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表彰了一批“任长霞式公安局长”。
用个人名字设置荣誉称号并不多见,意在树立榜样。在首次表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前一年,1995年6月,中组部还首次表彰了1位全国优秀县委书记,也是为了体现“榜样的力量”。
相对而言,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获评难度更大。在萧鸣政看来,这次受表彰的公务员只有397名,但是全国公务员总量有七百多万。相对于数量庞大的基层公务员来说,评选标准非常高,是“超万里挑一”,获评难度极大。
“获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可以看作是公务员评价的‘最后一公里’。”萧鸣政说,对大部分基层公务员而言,这也是他们所能获得的最高级别的荣誉称号之一。
不过,“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并非终身制。公务员法规定了荣誉称号可以被撤销的几种情况,包括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有严重违纪违法等行为,影响称号声誉的。
2020年,河北省就撤销了一落马官员的省级“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29年11月,时任秦皇岛市卫生局副局长郭志敏被河北省委、省政府授予“第五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2019年8月,郭志敏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20年10月16日,河北省政府官网发布通报,称河北省委、省政府决定撤销郭志敏这一荣誉称号。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bangqik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