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更加复杂。无论是政府对各类公益活动、公益组织的管理,还是媒体对各类“爱心妈妈”的宣传报道,都应该遵循一些基本原则和常识。
近日,新华社报道,河北省武安市福利爱心村村长李丽娟因涉嫌多项敲诈勒索罪、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刑事拘留。调查发现,李丽娟名下账户内有2000万余元人民币、2万多美元,已被公安机关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此案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被捕的李丽娟不是普通人,而是一位被大量媒体以正面形象报道的“慈母”。
说起“慈母”李丽娟,很多人都对她很熟悉。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李丽娟创办的“爱心村”自1996年以来已陆续收养了118名孤儿。不过,李丽娟单方面提供的这个数字一直饱受争议。围绕李丽娟最大的争议在于她的“双面人生”——她“慈母”的光环,与村民和当地政府眼中的“女痞子”形象形成鲜明对比。
当地政府表示,李丽娟犯下了许多“不光彩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李丽娟声称收养了118名残疾孤儿、弃婴,实际上是为了获取低保资金;二是经常打着“爱心妈妈”的旗号攻击有关部门,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第三,她打着“爱”的幌子,利用残疾孤儿、弃婴作为敲诈勒索有关单位的“挡箭牌”和“垫脚石”,甚至安排其黑社会情人带打手威胁当事人。
据报道,李丽娟被拘留时,名下存款超过2000万元,拥有多处房产,拥有路虎、奔驰等豪车。但她的女儿和表弟认为,她没有那么多钱,“每一笔钱都是合理合法的”。到底是非,有待有关部门深入、彻底调查。但从这次事件中,我们有更多的教训。
一方面,李丽娟涉嫌多项犯罪,无论最终结论如何,她的经营肯定存在问题。但当地官员指责李丽娟拒绝配合政府部门设立福利机构,拒绝将孤儿接入公益机构。这个想法也是有问题的。这并不意味着私人福利机构不能存在,也不意味着不与公共机构联系是错误的。关键是任何机构,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都必须透明、可控、接受监督、经受各种检查。我们不能一味要求民办福利机构与事业单位“合并”,而应将其纳入服务和管理范围,提供优质服务和严格监管。
另一方面,此前有关“慈母李丽娟”的报道是否虚构、夸大、来源单一,甚至为了各种需要而刻意隐瞒某些事实?新闻的生命在于真相。媒体不能仅仅为了宣传目的而展现新闻人物光鲜亮丽的一面。这种虚假的“光彩”不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最终只会是徒劳。
人性更加复杂。无论是政府对各类公益活动、公益组织的管理,还是媒体对各类“爱心妈妈”的宣传报道,都应该遵循一些基本原则和常识。政府既要保证公益事业不被个人谋取私利,又不能一下子“控制”民间公益机构。媒体必须严守真实底线,该做的事该做,不该做的事做,不能让各种“新闻反转”继续损害自身的公信力。 (朱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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