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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香港旅游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北京居民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指南

发布时间:2024-10-28 16:03:31

去香港旅游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需要签证

如果您只是旅行,则只需申请前往香港和澳门的旅行证。 1.北京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前往香港、澳门探亲、旅游、火车、就业、学习、旅游、经商及其他非公务活动需办理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应签注。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以及海淀、朝阳受理点领取《北京居民赴港澳地区旅游申请表》(简称《申请表》),按照所附办理说明填写。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出具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除个人赴港澳旅游申请外,还需准备赴港澳旅游事由。相应的辅助材料。我带着所有材料的原件和A4尺寸的复印件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和海淀...全部

如果您只是旅行,则只需申请前往香港和澳门的旅行证。 1.北京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前往香港、澳门探亲、旅游、火车、就业、学习、旅游、经商及其他非公务活动需办理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应签注。

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以及海淀、朝阳受理点领取《北京居民赴港澳地区旅游申请表》(简称《申请表》),按照所附办理说明填写。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出具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除个人赴港澳旅游申请外,还需准备赴港澳旅游事由。相应的辅助材料。

本人携带所有材料原件及A4尺寸复印件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及海淀、朝阳受理点递交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近期2寸浅蓝色背景彩色证件照一张;与出境事由相对应的证明材料;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本首页、个人信息页、居民身份证变更页及复印件。

5个工作日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取证凭证前来领取。办公地点: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6:30 公交路线:乘坐44路、13路、116路、807路、106路、117路、特2路到北小街火口站下车。

乘坐地铁在雍和宫站下车往东走。出入境海淀受理点地址:海淀区府城路67号(空军总医院斜对面)出入境朝阳受理点地址:朝阳区办事处京广大厦商务楼二楼受理点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海淀受理点: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朝阳受理点:上午9:00-11:30、下午1:00-4 :30 下午 2.

北京外地人员办理赴港澳通行证。外省(市)人员申请3个月内多次商务签证,不受在京暂住期限限制。申请1年多次商务签证需在北京暂住1年(含1年)以上。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还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澳门经商,不受暂住限制。

所需材料与北京居民相同。 3. 领取申请表。前往香港、澳门探亲、旅游、火车、就业、学习、参观考察、经商等非公务活动,需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通行证》来自香港和澳门的”以及相应的背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申请表”)领取《北京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县)、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海淀、朝阳受理点领取。

表格也可从网上下载: → 网上便民服务 → 表格下载 四、填写申请表 填写《北京市居民往返香港、澳门申请表》(简称《申请表》)时申请表》): 1)用蓝黑色或黑色墨水填写《申请表》一份,字迹必须清晰、准确。改造; 2)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必须与户口本、身份证相符,并使用规范简体字填写; 3)如户口簿身份证号码已变更、升级,请填写18位数字。

“家庭住址”是指户口本首页“地址”栏内的具体地址。 “现住址”为申请人现居住地; 4)“工作单位”必须写全称。如果文件存储与工作单位不一致,必须写当前单位,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文件存储位置。离退休(退休)人员档案原单位写在原单位; 5)“申请类型”、“目的地”、“出行次数”、“申请理由”栏目中与申请理由相符的“□”中必须打“√”。 ”; 6)“声明”栏须填写申请人或监护人签名; 7)探望港澳亲属时,须填写“港澳亲属信息”; 8)“方式9)“家庭成员”“是指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配偶的父母; 10)《简历》应从参加工作开始按顺序填写,起止日期必须准确且衔接; 11)下列内容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 需报告的单位负责人必须如实填写,签署意见并盖章。

5、提交申请并准备好相应材料后,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或海淀、朝阳受理点提交申请并回答相关询问。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个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供户口卡)、身份证、境外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首页及个人信息页)书必须复印)。

如果户口簿与身份证项目不一致或户口仍在迁移中,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或落户手续。迁入北京的身份证签发地须作相应变更。非北京户口的,须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正面、免冠、浅蓝色背景、彩色2寸证件照片1张,贴在申请表相应位置。公职人员不穿标准服装,儿童不戴红领巾。照片尺寸请参见申请表; 3)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需要申请者还需加盖政审章); 4)与赴港澳目的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外文材料须由指定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申请受理后,请持《申请回执》和身份证到接待大厅拍摄身份证件数码扫描件专用照片。

如果您委托邮局投递文件,请到邮政快递局一楼接待大厅服务台办理相应手续。 6、申请加急申请 如遇到紧急情况,符合以下条件并经公安机关审核同意的,可以在提交申请时申请加急申请。加急申请条件: 1)探望危重病人或参加葬礼者,须提交境外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开学时间不足一个月的,须提交注明开学日期的录取通知书; 3)《入境许可证》有效期即将届满; (四)公安机关认为紧急的其他情况。

7、领证申请受理后,请于《收据》上注明的领证日期5个工作日内领取。领取时应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据》,缴纳证件(签注)费后领取证件。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及签注内容,防止出错。

赴港澳签注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自动有效。如果自“收据”上注明的领取日期起3个月后仍未领取该文件,则该批注将自动失效,移民入境管理局将予以销毁。八、哪些人需要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1)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任职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退休(退休)人员厅(局)级以上干部; 2)金融机构、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金融机构分行(分公司)以上领导成员及其相应的正级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家控股企业各部门、各行业国有股权代表; 3)各部门、各行业涉及国家安全、国有资产安全、行业保密的人员; (四)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的其他人员。

9. 哪些原因出境需要提供证明文件?根据赴港澳原因,需准备以下相应证明材料: 1)探亲范围:探亲亲属在港澳定居、就读或因个人原因申请就业原因,或随行的家人。 “亲属”是指配偶、本人或配偶的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叔叔、阿姨、侄子、侄女、侄子、侄女以及上述人员的配偶。

亲属探亲签证:亲属探亲签证分为三类:每月一次、每3个月一次、3个月多次。签证每月一次或三个月内多次签发,用于探望未成年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每次停留时间没有限制;申请探望危重病人时,签发每月一次或三个月一次的签证;其他探亲 每月申请一次签注。

签注首次入境截止日期自签注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相应材料:a.探访已定居香港、澳门的人员,须提交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护照; b.被探望人在香港、澳门就读、因私工作、随行家属须提交被探望人中国护照复印件或者往来香港、澳门或者香港通行证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以及香港、澳门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学习、就业、亲属入境许可。以及相应签注和其他证明的复印件;单位或者派出所出具的能够说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或者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三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同一香港、澳门亲属,无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c.外交部驻港澳特派员公署工作人员的内地亲属赴香港、澳门探亲,应出具外交部特派员公署发出的邀请函在香港、澳门的居民及其身份证件、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您可以在三个月内多次申请赴香港或澳门探亲签证。

d.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派往香港、澳门探亲人员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申请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申请表》。

其中,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派驻人员的直系亲属可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多次赴港签注以及三个月内到澳门探亲一次的签注。 e 驻港澳部队干部成年子女赴港澳探亲。凭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澳部队政治部邀请函及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每月可申请一次赴港澳探亲签注。

2)商务签证类型:分为四类:14天一次、3个月多次、1年多次、3年多次。申请人可以在常住地或者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多次签证有效期内在香港(澳门)停留不超过14天。签注首次入境截止日期自签注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受理范围: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企业法人投资设立的分支机构经营单位的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必须通过登记机关的年检。本市常住居民到外省(市)工作的,可在3个月内申请多次商务签证。

外省(市)人员申请3个月内多次商务签证,不受在京暂住期限限制。申请1年多次商务签证,须在北京暂住1年(含1年)以上。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还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不受暂住限制。相应材料: * 企业(经营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 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派往香港、澳门从事经营活动的证明; * 申请人与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的工作合同、聘书、员工证等工作关系证明; *年内再次申请商务签注,只需提交申请表、派遣函和通行证,无需提交其他材料。

凭以上材料,每14天可申请一次商业签注,每3个月可申请多次;申请一年、三年多次经营签注的,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上一年度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国有企业法人、董事长、总经理、首席代表高新技术企业及研发机构、外商(中)投资公司、外资企业驻京办事处等单位须提交单位纳税证明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证书申请3次,每年多次业务加注;上述单位(企业)副总经理(含)以下的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中方职工以及以前纳税额10万元人民币的单位(企业)副总经理(含)以上的中方职工一年内人员须提交单位完税证明和就业证明,申请一年内多次创业签注。

申请经营签注超过一年(含)的,申请人所在单位须经公安机关登记;如果申请三年多次商业签注,必须申请一年多次签注并多次使用。 3)参加培训需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培训类《入境许可证》正本,并提交复印件。

此签注可多次入境有效,每次入住没有时间限制。首次入境期限以“入境许可”为准。 4)申请来港就业者或其随行配偶、子女,须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为其就业或其家属签发的《入境许可证》正本及复印件。

认可方式和报名期限与培训类相同。 5)如您想参加港澳旅游团去香港、澳门旅游,请到我市有组团港澳旅游资格的旅行社直接办理证件和证件。背书或单独申请背书。旅行社申请时须提交旅行社全额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签注首次入境截止日期自签注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个人前往香港、澳门无需携带任何材料。他们可以申请访问认可。个人须向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签证将签发,有效期为3个月。一次性和两次往返签证每次停留期限为7天。

6) 欲来港就读者,须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入境许可证》及学校录取通知书。签注期限以《入境许可证》为准。赴澳就读者,须提交澳门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或其他入学证明(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正本,并提交复印件。

认可时间根据学习年限确定,最长为1年。签注首次入境截止日期自签注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7)赴香港、澳门旅游的个人可以申请旅游签注。须向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将签发有效期为3个月的签证。一次性和两次往返签证每次停留期限为7天。

8)其他确需前往香港、澳门进行其他非公务活动的,应提交相应证明。签注有14天、1个月、3个月三种。签注时间为在港澳停留时间,初次入境和二次入境均有效。签注首次入境截止日期自签注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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