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9月27日报道(记者徐胜)国庆节与中秋节齐头并进。 “双节”叠加,是市民和游客选择出游的最佳时机。为保障市民和游客的出行安全,南京市旅游行政执法支队发布假日旅游提示,提醒游客选择正规旅行社,谨防低价旅游陷阱。
1.错时、错峰出行。 “双节”期间,公路交通高峰车流量普遍集中在一端和一端,而景区客流则相反,呈现“中间高、两端低”的趋势”。市民出行前应提前了解旅游目的地客流和道路情况,合理选择线路,尽量错时错峰出行,有效提升旅游体验。
2、慎重选择旅游产品。 “双节”期间旅游产品丰富。市民和游客出行前应综合考虑旅游线路特点和产品质量、价格,明白“一分钱一分货”的原则。警惕价格明显低于成本的旅游产品。不要被低价、赠品等宣传噱头所迷惑,避免因贪图便宜而受骗。
3、认真签订旅游合同。游客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并签订旅游合同。签订旅游合同时,要仔细查看旅游合同条款,不要轻信旅行社的广告和口头承诺。您有权对购物及自费活动的安排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并妥善保管合同。
4、自觉做文明旅游者。旅游期间必须遵守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秩序和良好风俗习惯,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良好形象,做文明旅游者。
5、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游客在参与自费项目和商店购物时一定要保持理性。购买高价值的珠宝玉石、电器、名贵药材等时,一定要提前做好功课,谨慎消费。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您应该保持冷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南京市旅游投诉热线为 ,或拨打国家旅游局旅游投诉热线“12301”。游客还可以登录南京市旅游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在线咨询和投诉。编辑 金振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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