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信阳航空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细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为保障信阳航空职业学院2022年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精神,制定《高等学校招生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自主招生。
第二条 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信阳航空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634;河南省招生代码:6541。
第五条 学院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震雷山风景区;邮政地址
编辑:。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教育学校
第七条 学院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八条 学校地点: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真雷山风景区
第九条 学院基本情况
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筹建的
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航空高等院校,也是河南省唯一一所航空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于美丽的信阳市平桥区震雷山风景区。它依山而建,杜河绵延,自然环境得天独厚。它以机场、机场为建筑设计风格,将现代建筑与自然环境和谐地融为一体。学院立足信阳,面向河南,辐射全国。它以航空专业为主体,以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的专业为支撑。致力于培养道德品质良好、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规划面积1500亩,总建筑面积45万多平方米,现有在校生6000余人。学校总投资8亿元,包括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学术交流中心、实习实训基地及各类生活设施等,可同时容纳1万名学生学习和生活。
学院现有航空工程学院、航空管理学院、飞行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提供空乘人员、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直升机驾驶技术、固定翼飞机驾驶技术、学前教育等。 、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等43个专业,形成了以航空专业为特色,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协调发展的专业群。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45人,其中管理专家、国务院津贴专家、省管理专家16人,企业、行业兼职教师61人;教师年龄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科研水平较高。骨干中青年教师大部分来自原空军第一航空学院,青年教师大部分来自国家重点航空院校。同时,航空界知名专家——中国科学院院士颜楚良、中国工程院院士杨奉天均是中国科学院特聘院士。
学院实训设备齐全,实训资源丰富。为提高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加强专业建设,学院投入巨资建设了校内模拟机场、航站楼,以及兼容的波音737-800教练机、波音737-200飞机、R44直升机等。提供的专业。设有飞机发动机拆装实训室、飞机模拟驾驶实训室、飞机发动机保养维修室。校内设有60多个实习实训场地和96个实训室、无人机研发生产基地、汽车维修实训中心、新能源汽车实训中心、物联网应用技术实训基地、机械加工实训操作车间等。校外实习实训就业基地,多个专业与企业合作办学,共同培养学生,保证毕业后高质量就业。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校企合作,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所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理念,积极为学生谋求发展和机会,为企业搭建人才库,广纳贤才。平台,努力实现学生职业生涯的最高起点。学院建有近百家企业组成的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基地。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稳定保持在96%以上。
学院建有“河南信阳航空职业学院院士工作站”,是“河南省航空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河南省航空工业协会校企合作委员会主任单位、副主任委员单位山东航空工业协会、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职业教育协会党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单位、省级世界技能大赛飞机维修重点赛事提升项目基地。先后荣获“河南省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河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为院长,副组长为分管副院长。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招生工作组、专题审查工作组、网络信息工作组、安全保障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纪检监察工作组。分别设在招生就业部、教务部、网络信息办公室、保卫部、后勤部、党政办公室。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招生工作。具体负责全学院的全部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对象及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884名学生。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
学院2022年自主招生专业如下:直升机驾驶技术、固定翼飞机驾驶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通用航空导航技术、乘务员、民航运输服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民航安全保卫、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结构维修、飞机零部件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审计、电子商务、统计与会计、旅游管理、汽车制造与检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新能源汽车技术、航空物流管理学、工业机器人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舞蹈表演、文化创意与策划等三十六个专业。
第十四条 报名对象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
(二)通过河南省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聘考试的考生。
第十五条 考核方式
学院在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自行设置命题。考核内容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一)考试时间:2022年4月9日
(二)“文化素质”考试
1、考核时间为上午9:30-11:30。 (共120分钟)
2、考核科目为综合语文、数学,一份试卷,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80分,数学120分)。
3、普通高中生考生、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考生以及非退役军人的社会考生均须参加。
4、报考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并符合免试文化素质考试条件的退役军人考生,可于2022年4月4日(8:00-17:30)至4月5日(8:00)报名-17:30)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退休证、退伍军人事务部盖章的声明到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核实登记。考生须对其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取得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的注册、考试、录取资格。符合审查条件的退役军人,文化课成绩按满分计算。
(三)“专业技能”测试
1、考核时间为下午13:00至16:00。
2、“职业技能”测试分为高中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学生职业技能测试,总分300分。主要考查考生职业能力的综合素质,考察考生理解事物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认知和适应能力;各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主要考察考生相关专业的知识掌握情况。和技能状况;
3、普通高中生考生、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和社会考生均须参加。
(四)考试地点
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真雷山风景区(真雷山商业街路口向东500米)。
(五)考生成绩计算
考生成绩由综合文化基础考核成绩和综合职业素质考核成绩组成。总分=文化综合基础考核分*0.5 职业能力综合素质考核分*0.5。
(六)拔尖技能人才免试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免试录取:
1.在教育部主办、协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三等奖以上,或者在教育部主办、协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省教育行政部门诞生。
2、在职中职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
2022年3月29日(8:00-17:30)至3月31日(8:00-17:30)期间,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获奖证书及证书原件。有关中等职业院校盖章信息,请到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报名。我院将根据考生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公布结果。将公布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资格确认。确定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对本公告无异议者,予以录取。无需考试即可入学。
第五章 志愿者申请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于2022年3月24日9:00至26:00登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写网上志愿表。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我院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开展自主招生考试。秉承公平原则,公开选拔,择优选拔。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推广。对于任何冒用我校名义进行2022年自主招生推广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报考我院的考生,按照“文化素质 专业技能”的评价体系要求和“分数优先”的专业录取规则,按照所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综合考核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进行排序。专业招生计划可根据我院实际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 入学程序
学院根据招生录取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院独立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拟录取名单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已被我院独立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2年全国统一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考。已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及相应的入学考试。
第十九条 自动投降
拟考入我院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入学资格的,须到学校填写《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申请表》。经学院独立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因个人考生放弃入学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学院将从准备入学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直至名额满为止。
第二十条 积分政策
加分须按照河南省现行高层次招生加分政策执行。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由我校独立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未提交加分申请的考生将不会获得加分。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学院成立招生督导领导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督导。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并发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试。对不符合入学条件或者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已缴纳的学费不予退还,并退回原居住地。
第七章 学费及奖学金办法
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学费、住宿费按照河南省物价局统一标准收取。各专业学费明细请见专业信息表。我院住宿标准为1500元/生/年。
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政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
学位、奖学金具体设立详情如下: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学院还设有与知名企业合作的奖学基金。
3.学院为德才兼备的贫困学生设立了慈善基金,并设立了一些
勤工俭学岗位为贫困学生提供适当帮助。
4、学院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协助学生在原籍地申请助学贷款。
5、应征入伍(按照国家学费补偿政策执行)。
第八章 防疫工作安排
第二十六条 信阳航空职业学院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最新防疫工作要求和学校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统筹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和我省疫情防控文件要求。单项招聘考试防疫工作。
第二十七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学生籍贯和专业分批安排校内考试。
第9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型: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副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根据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本年度招生政策调整情况进行修订。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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