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2年第3号)《关于批准发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卫生标准《公告》,正式批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从国家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获悉,新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标准编号为-2022,发布日期为2022年3月15日,实施日期为2023年4月1日。委员会负责报告并执行,主管部门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全部取代当前的-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22年)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改水技术指导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方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旦大学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卫健委监察院、湖南省卫生计生综合监察局、中国排灌发展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中国的地质调查局、华中科技大学、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石晓明、姚晓源、张兰、曲卫东、杨敏、张荣、叶必雄、唐松、郭长义、丁震、高胜华、韩家义、丁新良、桂平、刘文超、刘岩、蔡武田、王超、丁珏、幸运燕琴、卢文庆、高燕辉、张劲松、沉进、林爱武、胡建英、安伟、赵灿、陆佳、邢芳晓、钱海雷、郑浩、刘文伟、王冲、郑伟伟、李霞、徐舜清、熊传龙、毛杰、曹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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