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重要指导党内政治生活。我们必须深入学习,在认识的基础上坚决贯彻落实。 《指导意见》提出的根本遵循、目标要求和十二项具体规定,体现了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本质要求。
增强政治性,必须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毫不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四个自信”。我们必须全面贯彻“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要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贯彻党中央的权威,保证全党的命令、禁令得到贯彻落实。
增强时代针对性,必须把严明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纪律放在第一位,决不允许存在不服从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纪律。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坚决反对“四风”、严肃查处“形象工程”、“业绩工程”。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障。对敢于担当的干部要旗帜鲜明,对敢于担当的干部进行问责。坚决禁止竞选公职、买卖公职、拉票、行贿等行为。禁止向党伸手索取职位、荣誉、利益,坚决禁止与党组织讨价还价。并不服从组织决定。把党的组织生活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建立健全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要把监督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形成有权者问责、用权者问责、滥用权力者问责的制度安排。被追究责任。要把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着力构建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想腐败的体制机制。我们必须坚持反腐败、铲除腐败。党绝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所。要把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着力点,坚持带头作表率、上带领导、为全党全社会作出表率。
强化原则,必须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既要努力克服“一言不发”和家长作风,又要注意避免“议而无决”、“决而无为”,尤其要突出解决“为官不做”的问题。全面推进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用好党员的武器批评与自我批评,重点党性而不是私心,真理而不是面子,积极开展思想斗争,避前避后,治病救人,坚决摒弃“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错误做法。实事求是,坚持真理,把勇于承担责任作为做官、做人的基本准则,不做老练的“老好人”、优雅的“君子”、装睡的“稻草人”,或者躲避麻烦的“和平军官”,坚决地为自己挺身而出的那片值得被顶上的天空。
增强战斗力,要积极开展思想斗争,真刀真枪、见骨头,让“红脸”、“流汗”成为党内政治生活常态,知道的事一定要说出来,并说出你所知道的一切。言者无罪,闻者受戒。我们的立场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面对否定党的领导、污蔑改革开放等错误思潮,我们要勇于拔刀直出。我们要坚决抵制人道主义、自由主义等邪恶倾向。要大胆批判贪图安逸、不为官等不良现象。坚决打击权钱交易、买官卖官等腐败行为。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力,不仅要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更要注重建设,把信任激励与管理监督结合起来,充分保护和调动党员积极性,促进科学决策、并达到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团结,特别要注意把握政策和纪律的界限,体现宽严。配合、严而不严,用好执纪“四种形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则,排除领导和舆论干扰,严惩造谣、诬告者,真正形成集中、民主、有纪律、有自由、意志统一、个人心情舒畅的活泼生动的政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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