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试简章
(2024年版)
南京艺术学院是经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批准设立的艺术等级鉴定机构,具有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艺术水平测试活动的资格。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和发展社会艺术教育,为广大艺术爱好者提供帮助和指导,提高审美修养,音乐、舞蹈四个专业组织举办歌剧、戏剧、美术等类别社会艺术水平考试,以考试的形式,权威评价和指导业余艺术学生的综合艺术水平,肯定其学业成绩,发现和培养后备艺术人才。
考试的目的是普及艺术教育,提高国民素质。
考试原则: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考试原则,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
01
考试专业
1. 音乐等级考试
考试专业分为管弦乐(含打击乐)、键盘、中国乐器、声乐四个类别。管弦乐器包括:小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萨克斯、爵士鼓、军鼓、古典吉他、民谣吉他、竖笛等。键盘乐器包括:钢琴、手风琴、电子键盘、双键电子琴等;中国乐器有:二胡、古筝、扬琴、笛子、琵琶、葫芦丝、巴乌等;声乐包括:美声、民族、流行、童声、音乐基础知识等。
2、歌剧、话剧:朗诵、青年播音、主持。
3、舞蹈类:中国古典舞、国际标准舞、芭蕾舞、街舞。
4、美术:中国画(山水、花鸟、人物)、素描、素描、水粉画、漫画、硬笔书法、软笔书法、篆刻、版画。
02
考试材料
必须使用由南京艺术学院艺术考级委员会编写、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批准备案、公开出版的各类专业考级教材。
1、音乐等级考试教材由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
2、戏曲、戏剧等级考试教材由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3、舞蹈考试教材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4、艺考教材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5、学校承认上述教材中未收录的同级别、难度相近的曲目、章节、剧目等,以及其他分级机构发行的公开出版的分级教材中收录的曲目、章节、剧目等。
03
考试收费标准(单位:元/人民币)
收费依据: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宽社会艺术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科发[2015]4号)。收费标准由南京艺术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制定。其他单位(包括主办单位)无权更改或调整。任何形式的加费超过本次考试收费标准的,均视为违法收费。证书打印费和证书外壳费已包含在收费标准中,不能单独收取。
一、基础音乐知识收费标准
二、音乐、歌剧、戏剧、舞蹈考试收费标准
三、艺术等级考试收费标准
*注:书法等级考试不与江苏省社会机构合作。
04
考试要求
考生须按照南京艺术学院编写的艺术考级教材各级别规定的内容参加考试。
1. 音乐等级考试
(一)器乐考试必须演奏大、小调音阶、琶音各一组,以及应试级别的一首练习曲和一首乐曲(音阶、琶音由考官从规定的曲目中指定)基本练习)。
(二)考生必须演奏与其报考级别规定的曲目,不得使用比报考级别高一级或低一级的曲目,否则视为不合格。
(3)器乐考试必须凭记忆进行,无伴奏。声乐考试可以自带钢琴伴奏(伴奏带),也可以清唱。
(四)报考八级及以上者,须取得《音乐基础知识》中级证书。 (例:报考八级乐器、声乐考试,必须已取得中级音乐基础知识证书)
2.歌剧、戏剧等级考试
(一)背诵考试
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和作品难度,申请相应级别的考试。考生须现场背诵两首相应难度的作品。其中:自选作品一首须脱稿(不脱稿会影响评分);另一篇则现场挑选(与自选作品不同的另类文章),不需要脱稿。朗诵期间不允许播放音乐。背诵并主持讲座的教材出版社是: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
(二)青少年播音主持考试
初级主办教材规定的考试级别分为一级至四级。考试内容为:①从阅读训练部分选择一首作品并背诵。 ②从实践练习部分选择一个问题,先背诵,然后根据图片内容和文字中的提示清晰地讲述故事。你可以做适当的改编,谈谈你对这首诗内容的理解。时间不应超过三分钟。
中级托管教材设定的考试级别分为五级至七级。考试内容为:①从阅读训练部分选择一首作品,开始背诵。 ② 从实践练习部分选择一个问题,看图说一说。应根据图片内容和文字提示,将故事讲清楚。您可以进行适当的改编,并结合自己的理解来发表自己的看法。时间不应超过三分钟。
高级主持教材设定的考试级别分为八级至十级。考试内容为:①选择一个即兴主持或即兴演讲的题目,进行联想并阐述自己的观点。时间不应超过三分钟。 ② 选择一个要讨论的命题。根据提示,展开合理想象并结合历史背景,在不重复文章内容的情况下,发表自己的观点,阐述自己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时间不应超过三分钟。
所有考试内容均要求无剧本,不得借助音乐或其他艺术形式。要求声音洪亮自然,有独立完成作品的能力,对作品内容有准确的理解,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3.舞蹈考试
(一)中国古典舞:每个级别选择三种组合进行展示。
(2)国际标准舞蹈:每个级别选择三种组合进行演示或模拟教学。
(3) 芭蕾:每个级别选择六种组合进行显示(需要包含应用级别的所有训练部分)。
(4)街舞:每个级别选择两种组合进行显示。
4. 艺术考试
(一)各科目考试要求:
(2)所有抄袭作品必须参考考试教材。
05
考试报名及考试
为方便考生,考生可以选择就近的南京艺术学院本部或经南京艺术学院艺术考委员会批准、在南京艺术学院注册登记的南京、江苏省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省文化厅.报名考试将严格执行《社会艺术等级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31号、第57号)等相关政策规定。考试由我院统一派出考官、巡查。考试证书(含证书外壳)由我院制作。
1. 注册
(一)报名对象:考生、在校学生及各界音乐、舞蹈、戏曲、美术、书法爱好者,年龄不限。
(二)报名地点:由南京艺术学院设立,经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批准备案,南京市内各报名地点及省内外各考点。
(三)报名时间:南京艺术学院社会教育学院正式发布当年《等级考试简章》后,省内外主办单位与南京大学各专业负责老师协商艺术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报名时间和截止时间。时间并公开。
(四)报名方式:南京艺术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试主办方组织考生网上报名。
(五)要求:原则上考生需逐级报考。年满8岁或以上的考生可参考报名点建议。原则上从三级开始报名。合格(优秀)级别的考生可以报考一级以上的考试。报考下一级以上考试的考生按报考级别收费,不收取任何费用。其他级别将收取额外费用。 8-10级必须逐级报考,不能跳级。对于表演专业,考官必须对缺失级别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考试。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权衡,根据自己的实际水平申请相应级别。一旦完成注册手续,将不处理级别变更或退款。
2. 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考生报名所在考点提前公告。
(二)评审:由我院考官统一评审、评审、评分。
(三)评分:等级考试成绩分为“及格”(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和“不合格”两个等级;省书法等级考试成绩分为“及格”(分为“优秀”、“合格”两个等级)、“不及格”两个等级。基础音乐知识成绩分为“及格”和“合格”两个等级。失败的”。
(四)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参加考试,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候考,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
(五)考生不得擅自改变考试地点、场地,否则视为无成绩。
(六)在考场外显着位置公示安全应急预案、考场分布图、监考人员安排,公示南京艺术学院考试简章、宣传横幅、考官及工作人员相关信息,防止虚假信息宣传。
(七)除钢琴、古筝、扬琴、打击乐器外,其他音乐考试乐器须自备。
(8)舞蹈考试服装必须统一,不得佩戴任何配饰。女性候选人必须交叉头。
(九)美术、书法考试,除试卷外的其他工具和材料均须自备。
3、省市内考试
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浙江省、福建省、山西省、陕西省、广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河北、河南、甘肃、青海、新疆、内蒙古、黑龙江、江西、湖南、湖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具体省份由当地主管部门审批)。
06
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考试后两个月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南艺艺术等级考试或文化和旅游部政府服务门户查看成绩
07
颁发证书
1、考试证书由南京艺术学院统一制作。省内外考生可在考试后60日内凭准考证到考试中心领取。
2、证书保存期限为一年。过期后不续订的,后果自负。
08
其他
1、请考生妥善保管证件。遗失证书将不会补发。
2、本考级手册的解释权属于南京艺术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试委员会。
普及艺术教育
提高审美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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