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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风景区交通换乘管理实施前期工作详解:科学论证与法规依据

发布时间:2024-12-16 19:03:16

问:韶山风景区实施交通换乘管理前期做了哪些工作?

韶山市副市长刘克:我们做了四方面的工作:一是科学论证,有法可依。我们广泛征求韶山市内外各方意见,考察研究国内同类景区的做法,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并与省韶山管理局达成共识。 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湖南省韶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其中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韶山市人民政府根据韶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科学组织景区交通,加强景区交通管理,完善景区交通设施,确保景区交通安全、畅通、环保采取有效措施,按照韶山风景名胜区规划要求,控制景区内交通流量;监督进入景区的机动车按规定路线、在规定地点停车。 2.由韶山市人民政府制定。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程序也已到位。核心景区实施交通换乘管理,得到了住建部、国家旅游局、省市各级领导、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省住建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局、省公安交警总队。特别是省韶山管理局全程参与规划、决策、设计、建设、管理。 2012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了景区交通换乘系统,并获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 2013年3月,省发改委正式下发韶山风景区主入口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2015年8月10日,湘潭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在韶山核心景区实施交通立交。 3、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赢得了全市人民的拥护和拥护。 2014年底至2015年初,印发《韶山风景区交通管理暂行办法》,向老干部、韶山市全体人大代表、全市旅游企业、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同时,我们还前往核心景区内的韶山乡袁铁皮村、韶山村、邵源村、邵北村征求意见。 2015年3月,市政府召开听证会,全市各界人士参加。与会代表一致认为,《韶山风景名胜区交通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是必要的、可行的。 4、硬件建设完善,配套系统基本完善。自省发改委批准主入口工程建设以来,经过整整三年的努力,游客中心已全面竣工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营后,可同时容纳400辆公交车和2000余辆汽车,日均运送游客2万人次。

(李世峰、陈超群、徐蓉)·精彩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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