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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中小学修学旅行制度及其对青少年成长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4-12-18 06:03:23

关于作者

王国辉,男,温州大学教育学院教授;

杨红,女,温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

20世纪70年代以来,特殊活动已成为日本中小学的重要课程类型之一,各级《学习指导要领》中均明确规定了特殊活动课程。作为学校日常活动中专项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修学旅行已成为日本学校进行德育教育、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方式之一。日本中小学生修学旅行的有效实施,得益于其完善的制度设计和法律保障,以及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历程,日本游学已经构建了较为成熟的制度体系,保证了游学在指导思想、课程体系、经费、安全、评价等方面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学校旅行在日本学校教育中的定位与变化

目前,日本中小学的课程分为各科、伦理、综合学习时间、特色活动四类。其中,特色活动已成为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中小学的重要课程类型之一,其目的和内容在《学习指南》中有详细界定,包括:班级活动、学生会活动、学校实例学校日常活动主要包括:礼仪活动、文化活动、健康、安全和体育活动、旅游和集体留宿活动(中学)、郊游和留宿活动(小学)、劳动和服务活动、 ETC。本文将中小学“旅行(郊游)、集体住宿等日常活动”称为学校旅行。一般认为,日本中小学的修学旅行最早始于1886年东京师范学校的长途郊游。此后,虽然日本开始实行以观光、游览为中心的修学旅行,但也常常受到批评。当时只是观光旅行。 。 [1] 日本虽然在1951年推动修订《留学指导要旨》试行办法,并将修学旅行作为学校的仪式活动之一,但并没有明确定位为教育课程。学校旅行作为教育课程的定位在1958年的《学习指导要旨》(中小学)中明确。该文件将教育课程分为四个领域:各科、道德、特殊教育活动、学校仪式活动。当时,“郊游”和“修学旅行”在中学被视为仪式活动,而在小学,“郊游”被视为仪式活动。 [2]

1969年修订的《中学学习指导方针》(1972年实施)中,教育课程分为各科、德育、特别活动三个领域。将修学旅行纳入学校仪式活动(属于“特殊活动”范畴)一项,将其定位为“修学旅行型仪式活动”,并指出“在学校旅行型仪式活动中,由于学生在不同于平时学校生活的环境中,他们可以开阔眼界,体验快乐丰富的集体行动,从而在集体生活规则和公共道德方面获得良好的体验。在《小学学习指导方针》(1968年修订,1971年实​​施)中,学校旅行被定位为特殊活动中的学校仪式活动之一,即“郊游型仪式活动”。 1977年修订(1980年实施)的《小学学习指导方针》中,将其称为“郊游、旅行仪式活动”,其内容解释为“在校外,可以积累有关开阔视野、掌握集体生活的知识”。 ”。 1977年修订的《中学学习辅导要纲》(1981年实施)中,名称改为《旅游礼仪活动》[3]。 1989年《指导要领》中,各阶段课程分为各科、德育、综合学习时间、特色活动四个领域。初中、高中在特殊活动中被统一为“外出和集体留宿仪式”,在小学则将其定位为“郊游和留宿类仪式活动”,这一定位在1998年和200年的修订中都没有变化。 2017年和2017年的《留学指导要领》,及其具体内容相关的处理和说明没有太大变化。只是在小学阶段,更注重“在大自然中集体过夜活动等”。与普通学生相比。 “在不同的生活环境中”,而在中学阶段,只提出“在与平时不同的生活环境中”开展相关活动。

由此可见,虽然迄今为止游学的定位、名称和领域都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但作为一门教育课程的定位已经日益明确,对其教育意义的解释的变化也越来越明确。并被广泛接受。关注是指中小学生在与平时不同的环境中拓展知识、亲近自然和文化,同时积累良好的集体生活方式和公共道德经验,有助于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其对学历和经历的重视可见一斑,这一点在1998年、2008年、2017年的三次修订《升学指导要领》中都保持一致。

二、日本中小学游学相关制度体系框架

(一)基本指导思想:培养青少年健全人格

古今中外,体验式教育的价值历来受到重视。让学生深入体验自然和社会是教育的使命之一。日本游学经历了战前创建期、建制期、战后恢复发展期以及近年来特色鲜明的游学推广等不同时期。日本游学的持续推广离不开相关法律的保护。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日本对于青少年健全人格培养的重视和远见。

日本《教育基本法》明确规定,教育的目的应当是:“教育必须以培养完善的人格为目的。培养热爱真理和正义、尊重个人价值观、注重勤奋和责任感、具有具有独立的精神,身心健康,成为和平国家和社会的建设者。”[4]为了实现《教育基本法》规定的教育目的,日本学校教育法提出普通教育应实现以下目标。主要目标:促进学生校内外社会活动,以自主、自律、协作精神、规范意识、公正判断能力和公共精神为基础,培养他们积极参与社会建设,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弘扬自然体验校内外活动,培养学生尊重生命、自然精神、保护环境的态度;正确认识祖国和家乡的现状和历史,培养他们对传统文化的尊重和对孕育传统文化的祖国和家乡的热爱。态度;培养学生对家庭和家庭的责任感,以及掌控生活中的一切。衣、食、住、信息、工业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通过观察和实验,培养学生科学认识和处理与生活有关的自然现象的基本能力;培养学生健康、安全、幸福生活的基本能力。必要的习惯,同时通过运动锻炼身体,达到身心协调发展。 [5]修学旅行的目的是在与平时不同的生活环境中开阔视野,遵守集体生活规则,获得良好的公共道德体验。这符合基础教育法、学校教育法的前述规定。基本教育目的与具体目标高度一致。也可以说,这些法律规定为游学活动的推广和实施奠定了思想基础,提供了具体方向。

(二)明确实施标准的中小学游学课程体系构建

1、从国家级《学习指导要领》中明确相关目标和内容

日本的《升学指导要领》相当于我国的课程标准,中小学《升学指导要领》的特别活动大纲中明确规定了修学旅行。下面通过对《中学学习指导要义》的分析,了解修学旅行的具体目标和内容。

日本中学旅行和团体郊游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在不同于平常的生活环境中,通过增加知识、与自然和文化的亲密接触,在集体生活方式和公共生活中建立更好的人际关系。在道德等方面积累良好的经验。为此,日本《中学学习指导方针》明确规定,旅行和集体郊游活动主要包括:通过亲身体验校外丰富的自然和文化,丰富和发展校内的学习活动;通过校外集体活动加深师生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人际互动;通过集体生活,积累基本生活习惯和公共道德等经验,思考和实践集体生活方式,培养形成良好人际关系的态度等。 [6] 由上可见,日本游学活动主要注重培养学生以下素质和能力:能够理解与自然、文化和社会密切接触的意义,还能了解校外的集体生活方式和公共道德。事,掌握必要的行动方法;能够思考集体生活的方式和公共道德,能够思考如何利用学校生活和学习活动的成果;能够与自然、文化和社会进行密切接触,培养一种从新的角度思考学校生活和社会学习活动意义的态度。

为切实开展相关活动、有效实现目标,《学习指导要领》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注意事项。 [7]一是要充分考虑学生自主活动的场所和机会,开展不断丰富学生角色分工、加强相互合作、强调遵守决定和协议、深化人际关系等活动。同时,还要注重文化活动与健康安全、体育活动、艰苦生产、服务活动的结合。其次,在班级活动等方面,应事先对目的、日程、活动内容等给予充分的指导,增加学生的参与意愿,同时将相关事项告知监护人。 。第三,要积极利用当地社区的社会教育等设施,思考如何充分接触自然、文化等元素。

2. 各地市制定严格的学校旅行执行标准

日本各都道府县要求结合学校特点,主动制定学校旅行实施方案,必须制定周密的指导方案,同时不能忽视与学生健康管理和安全相关的措施和预防措施。同时,作为学校开展游学的依据,各地市都制定了游学相关实施标准及实施注意事项的相关规定。这里我们以神奈川县的修学旅行实施标准为例进行考察(见表1)。 [8]

如表1所示,神奈川县内学校实施修学旅行时,相关事项基本按照本标准执行,不同年级各方面的要求也会有所不同。然而,所有的学校旅行活动都强调其教育意义,选择时还应考虑儿童和学生的经济负担和疲劳等因素。在选择具体领域时,希望能够在教育委员会和校长会议上进行讨论,并根据统一的教育计划来实施;它还要求从教育角度特别谨慎地研究住宿区域。此外,中小学校在制定相关计划时,应参照并执行《学习指导要领》中“特色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三)构建国家和地方多重政策的资金保障体系

上述案例明确了游学费用由个人承担,国家补贴仅提供给经济困难的学生。不过,国家和地方政府都会采取措施进行干预。国家规定学校交通费补贴基准和范围,地方政府和旅行社也会采取相关资助措施。

一、国家级留学交通费补贴标准和范围

就学援助的依据是《教育基本法》第四条“教育机会均等”的原则,其中规定“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必须向因经济原因难以入学的学生提供奖学金”,以及《学校教育法》第十九条“监护人协助”规定,“直辖市、镇、村应当对因经济困难而就学有困难的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应当提供必要的帮助”。原因。”这是一个保障儿童受教育权的制度。安排。据此制定了《国家入学困难儿童就学奖励法》(以下简称“就学奖励法”)[9],规定国家对城镇、乡村提供就学救助费用补助,为项目提供补贴费用。包括学习用品、学习用品、交通、学校路费等,助学主要在城市、乡镇和乡村推广。

日本早在1959年就开始补贴留学旅行费用。关于学校旅行费用补贴的标准和范围,《学校奖励法》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国家对学校旅行费用提供补贴,市、镇和村庄应当对符合本条规定的监护人提供帮助。国家资助的修学旅行费用范围仅限于中小学学生参加修学旅行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参观费;国家向监护人提供按规定应承担的修学旅行费用。补助总旅行费用的一半。但总额以文部科学大臣规定的金额为限,与儿童(小学生)的上学交通费或学生的上学交通费相同(中学年龄)每年由文部科学大臣另行规定。数量的乘积得出总范围。

2.地方政府对旅行社、学校等提供的相关资助措施。

一是对旅行社的支持,以横滨市为例。横滨市向旅行社提供教育旅游景点推广业务补助金,使其积极吸引学习旅游游客,从而促进当地旅游业的振兴和区域发展。符合资格的学生是指在作为学校例行活动的学校旅行期间乘坐铁路、飞机或公共汽车来访、在城市的住宿设施中停留一晚以上以及访问城市中的两个或更多地方的学生。旅行社应当在游学活动开始前30日内向有关机构提出补贴发放申请,并在收到资助并开展相关游学活动后30日内提交实施报告。 [10] 此外,横滨市还向在横滨市内使用包车和住宿进行考察旅行以及合同旅游的旅行社提供补助金,以扩大来自横滨市外的游客数量。要获得资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包租巴士的出发点必须在横滨市外。特殊区域,航空、铁路、包车等可结合使用; 40人以上必须在市内停留,且必须到访市内两个以上地点。 [11]

第二,对学校的支持,以福岛县的教育旅行支持项目为例。这项补助金是为那些肩负日本未来的孩子们提供的一次教育之旅,他们将居住在包括疏散地区在内的福岛县12个市町村。目的是让他们亲身体验疏散地区的现状和福岛县的复兴。支持金将在等待时支付。资助对象为:《学校教育法》规定的公立或私立学校主办的教育旅行;包括疏散解除区域在内的12个城市、城镇和村庄的住宿设施中总共容纳50人或以上的人;以及包括疏散解除区域在内的12个市镇。镇、村相关活动。补贴金额为每人2000日元,200人以上补贴总额最高可达40万日元。 [12]经费资金主要包括:交通费(公共交通使用费、包车费、燃油费、包车司机答谢礼品等)、住宿费、参观费、报酬费等。

(四)构建以学校为中心、社会相关部门为基础的多方协同保障体系

虽然学校旅行是有意义的教育活动,但必须承认校外的集体活动可能存在发生事故的风险。因此,安全和保障是重中之重。学校在实施学校旅行计划时,不仅要明确其实施目的和教育意义,而且要提前对旅行路线、交通、现场条件等因素做好周密、周全的准备,确保学校的绝对安全。旅行。因此,有必要制定以学校为中心的诸多预防措施,加强事前指导,确保安全(见表2)。

同时,为确保学校出行安全,各方要着力构建以学校为中心、社会各部门为依托、分工明确、多方协调的安全保障体系。并且各司其职。首先,学校人员承担一些基础准备工作。其次,社会各部门发挥重要保障作用。例如,警察局、医院、消防局将协助安排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人身伤害;交通运输部门也是学校出行的保驾护航和坚定支持者。同时,还将为学生提供价格优惠、开设专列等服务。此外,新闻媒体的支持与配合也是游学活动持续推进的重要动力。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参与和配合,学生家长可以真实了解孩子在学校旅行期间的实际情况。这不仅有助于获得家长的支持,也促进了活动的开展。也起到了社会监督的作用,无形中使学校、相关机构、团体等更加注重活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最后,公益财团法人日本修学旅行协会,主要从事教育旅行实际状况的调查、召开研究会议、出版月刊《教育旅行》、发行年度教育旅游报告《数据手册》[13],是一家以推广和发展教育旅游为目标的公益性机构。为更好地落实学校旅行,全国游学研究会本着“确保安全”、“丰富教育”、“经济合理”三大原则,开展了相关研究调查,并组建了游学委员会。相关活动,召开(协办)研究会议和研究报告会、号召专列开行、信息网络和宣传活动等[14]促进游学发展。这些机构为日本游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五)激励、过程、发展并重,教育和经验优先的评价体系。

关于修学旅行的评价,《学习指导要领》中对专项活动的评价同样适用于修学旅行的评价——“积极评价学生的长处和进步,让他们亲身感受到学习的意义和价值。” ”同时,从把握学习情况、实现各门课程目标的角度,提出“认真考虑评价场景和方法,评价学习过程和结果,努力加强指导,提高学习积极性”。游学作为特色活动课程之一,在开展相关评估时以指导思想为指导思想。

从上述评价指导中可以看出,在评价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要主动认识到每个学生的长处和可能性,并根据每个人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在活动中培养所要培养的素质和能力。活动。 ,要不断评价他们的成长过程,关键是不仅要认可活动的结果,还要积极认可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努力和积极性,或者对学生的长处进行多方位、全面的评价。一方面,为了开展激发学生活动积极性的评价,教师一般注重鼓励学生自我评价和集体互评等方法,并适当运用到学习评价中。另一方面,教师注重对指导计划的制定、根据计划进行的活动、活动后的反思等一系列过程的各个阶段的评价。尤其注重学生自身学习能力和思维能力的培养,在约束自我的同时,会提倡从能够与他人合作的角度进行评价,丰富自己的为人能力和社会能力。对于教师来说,关键是要重视运用评价来改进指导方法。通过评价,教师可以反思指导过程和方法,以达到更好、更有效的指导。此外,在以团体活动为特征的学校旅行活动中,不仅要评价每个学生,还要评价团体的发展变化。不仅班主任和年级教师要重视活动过程的评价,还需要充分寻求全体教师的共同理解和配合,以便进行适当的评价。

3、日本中小学校游学制度的特点

(一)法律保障和完善的制度设计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方面,在国家层面,日本《基本教育法》和《学校教育法》对学校旅行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不仅涉及整个教育体系和各级学校,还涉及对家长和社会的约束。支持系统。和要求,不仅为游学活动的顺利推进奠定了思想基础,也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日本文部科学省颁布的《游学指导方针》将游学​​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并对活动的目的、内容、方法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每年,各地教委都会发布今年学校旅行的详细实施细则,包括旅行学年、旅行天数、行程长度、所需费用、随行教师人数等。辖区内中小学参照本规定执行。因此,学校开展游学活动是有法可依的。

(二)学校、社会部门和事业单位等构建多方协同安全保障体系

安全是学校旅行的重中之重。经过多年的制度完善,日本已经形成了详细、具体的安全保障体系,进而促进了安全防范措施的高效落实,能够快速解决问题。首先,地方教委作为指导和管理机构,负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游学费用标准和补贴规定,地方游学中心则负责提供旅行目的地信息、协调联络。学校和社会服务机构。同时,教委还重点指导所辖学校按照学校制定的方案,充分研判相关具体事项,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其次,从学校的角度来看,游学始终是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的一部分,从上一年的规划准备到第二年的实施都紧密相连。其中,组长在计划的制定中起着核心作用。最后,为配合学校出行活动,铁路部门将提前公布学校出行列车时刻表,供各地教委统一预订。每年学校出行高峰期,都会临时增开学生专列,为学生提供安全、廉价的交通。工具;各类社会教育机构、博物馆、文化设施等也将提供低价或免费的游学服务。

(三)实施过程中注重学历和经验并重

由于修学旅行在学校教育课程中被定位为“大型活动”,因此在日本中小学的《留学指导要领指南》中明确阐述了其目的,并对其具体内容进行了深思熟虑。与此同时,高度重视提高教育成果。为此,各级学校在制定活动方案和实施活动过程中,注重充分发挥学校的创造力和教育实践经验。为了达到预期目标,我们将注意:一是原则上要开展全体学生都能参与的活动;其次,当参与者较多时,应尽量避免大规模的集体行动;三是慎选目的地、出行。场地和宽松计划的制定既要尽可能减轻学生的疲劳,又要提高教育效果。 [16]此外,评估对鼓励评估,过程评估和发展评估表示同意的关注,并注意安排学生在实施过程中对学习和行为进行自我评估和相互评估,以便学生可以有效地利用学生活动的实施。结果,从而提高了教育人们的有效性。

(4)研究之旅与每个课程密切相关,重点是协作教育。

在进行研究之旅并在之前和之后提供指导时,日本学校会尽力将实施目的或指导内容与每门课程的通常的指导工作联系起来;专注于培养学生保护自然和尊重文化财产的态度;指示学生不要打扰小组秩序,也不要对他人造成麻烦的行为;通过集体行动和共同生活经验发展良好的态度和习惯。可以说这是从生活的细节中培养学生的民族特征。尽管日本的小学和中学课程在固有的目标,教育内容和方法方面具有自己的特征,但实际上,每个课程都有各种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因此,通过实现各自的目标,每个教育活动都可以实现整个学校教育的目的。为了丰富小组活动,必须全面利用学生在每门课程中获得的护理和热情,知识和技能。此外,学生通过小组活动和体验活动培养的自发性和独立态度对他们在各种课程中的学习有益,这也很普遍。因此,可以说其他课程和特殊活动是相互支持和互补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为了实现特殊活动的目标,然后更好地实现每所学校的教育目标,完全寻求与其他教育活动的联系,制定特殊活动的整体计划,并协调每项活动的年度活动学校的日常活动。制定指导计划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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