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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雯雯:共青团员、学习委员及多项荣誉获得者的责任与担当

发布时间:2024-12-18 11:03:07

于文文,女,共青团员,现任法学231-4班学习委员、烟台大学法律志愿服务中心主任、法学院学生会文艺部主任、委员法学院舞蹈队的成员。荣获烟台大学“北风川、燕园落笔”校园创意绘画比赛一等奖、学校啦啦操比赛“最佳编排奖”团体称号、新生军训优秀学生称号、烟台大学大学生军训一等奖法学院自律月活动等待奖励。

1、懂得心中的责任,承担身体上的责任

越是困难,越需要修心;越是困难,越需要修心;越是困难,越需要修心。一个人越履行自己的责任,他就会越幸福。在于文文看来,担任班委的职务就意味着承担责任,不仅是对自己,也是对整个班级。军训期间,她报名担任军训负责人,积极履行职责,得到了同学们的一致认可。后来她担任了班级的学习委员。她以身作则,潜心学习,坚持对每一位学生认真负责的态度,配合老师的教学工作,及时反馈信息,力求尽快解决遇到的问题。

2、用美来教育自己,充实青春

不学习,就无法拓展自己的才能。不仅要勤奋学习书本知识,还要多学习课外知识,力争求知快、勤奋学习、敢于创新、敢于实践。除了完成课堂作业,余雯雯还培养了对体育、绘画和舞蹈的兴趣。她积极参加学院的体育打卡活动,认为主动锻炼不仅能增强身体素质,还能磨炼意志。绘画也是她调节生活节奏的方式之一。她经常在闲暇时拿起画笔,发现风景中的精致之美。此外,她还参加了学校迎新晚会的开场舞蹈表演和啦啦操比赛。在她看来,跳舞的意义不在于取得伟大的成就,而是跳舞可以让自己更阳光、更自信、更爱自己。每一次踮起脚尖,她就离自己想要的自己更近了一步。

3、在生活的各个方面,要勇敢、敢于行动

在这个充满变革、充满机遇的时代,我们应该勇敢尝试各种可能性,不要害怕失败和困难。于雯雯进入大学后,即使是自己不擅长的领域也敢于尝试。当法学院开展“红色讲故事人”活动时,她思考是什么让这颗红星如此耀眼?当她加入演讲队伍,观看同学们慷慨激昂的演讲时,她找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每个红色故事讲述者都践行着“传承红色基因、延续红色血液”的使命,让承载着红色精神的红色故事更加鲜活生动。加入法学院学生会艺术部对于雯雯来说也是一次全新的尝试。从刚进部门时的无知,到成为法治文化节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的负责人,她收获了很多新的经历和感悟。这些尝试和挑战让她体验到了生活的多样性和可能性,也真切地感受到了每一次选择带来的改变。

4、关爱志向,深耕青春

青春不远山海,志向只向家国未来。 “以爱之名,尽自己所能”是于雯雯参加志愿服务的初衷。她加入烟台大学环境保护协会和三农学会,积极参与保护环境、关爱小动物。假期里,她参加关爱贫困家庭的志愿服务活动,为困难家庭提供基本生活补助,用自己的关怀和陪伴让空巢老人感受到社会的温暖。通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于文文认为人生更重要的是在为他人、为社会做贡献中找到自己的价值。

生命因有限而美丽,青春却因拥有无限可能而闪耀。当我们勇敢地面对挑战时,我们的内心就会变得更加坚强。我的青春态度就是用责任、开拓、探索、奉献,展现青春最美的姿态。青春的价值也会通过经历而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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