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生活权益部长负责学生生活管理和勤工助学活动的策划和实施,并配合学校后勤部门解决学生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热心为学生服务,改善学生的生活环境。
学生会是学校与广大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服务学生的主要领域是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保障。所有在这里学习的中国学生都是学生会成员,不分种族、性别或宗教信仰。
学生会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充当学校党政和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和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学生会是全体同学的学生会。每个学生会的章程都有类似的规定,如“所有在校学生都是学生会成员”等。学生会工作人员本质上是普通会员,通过一定程序从会员中选举产生,为大家提供日常服务。学生会工作人员没有居高临下的管理权,也不应该对他人有优越感。
基本任务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学生开展学习、文化体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各项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维护学校规章制度,倡导良好的校风和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组织学生开展有利于学生成长和成功的自助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沟通学校党政和广大学生的关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的学生。
坚持严格协会管理,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调配,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用实际行动为广大学生树立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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