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低保
5月起提价
4月19日,从武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简称“低保标准”)将再次被提升。城镇户籍人均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70元,达到670元;农村户籍月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40元,达到500元。本次涨价将于5月1日起实施。
截至今年1月,全市城乡低保户数和人员总数,其中城镇低保户数52787户81417人,农村低保户数63926户87105人。
武汉市于1996年建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时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今年是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14次提高。目前武汉市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此次上调后,将提高至670元,涨幅为11.6%。
武汉市于2004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原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800元。 2004年以来,农村低保标准已10次提高。目前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60元。此次上调后,将提高至500元,增幅38.8%。
目前,低保对象可享受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水、电、燃气、教育、住房、就业、拆迁、丧葬费减免等17项扶持政策。
此次,还提高了孤儿和城乡特困人员的救助标准。其中,农村特困人员和农村散居孤儿抚养标准由865元/人月提高到985元/人月;对城市特困人员、城市散居孤儿,抚养标准由865元/人/月提高。标准由1000元/人/月提高到1340元/人/月;孤儿集中照顾资助标准由1300元/人/月提高到2145元/人/月。
2017年武汉市低保生活水平提高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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