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注册资格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必须及时缴纳注册费。逾期未缴纳费用的,视为无效报名。
缴费成功后,报名费不予退还(已取消应聘岗位或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要求的人员除外)。
3. 网上打印准考证
申请人应于4月19日至4月21日登录扬州疏港瘦西湖风景区管委会网站下载并打印门票。
4、资格初审
对应聘者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的初审由扬州疏港瘦西湖风景区管委会和招聘单位负责。报名期间,扬州蜀港瘦西湖风景区管委会和招聘单位公布了咨询热线,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名者关于年龄、学历、专业等的询问。申请资质,确保申请咨询热线畅通。资格初审时,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要求和岗位要求,根据网上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提出审查意见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申请人提交注册信息。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拒绝申请;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需要申请人补充说明的,将注明缺少的内容或者需要说明的内容,并退回申请人补充。申请人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扬州疏港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和招募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最晚不得晚于18日: 4 月 1 日 00 点;扬州市疏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和招聘单位将及时处理资格预审异议,并于4月2日12点前通报结论。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将下载并保留考生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审核使用。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地点位于扬州市。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
考生应当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封闭式考试,考试期间学生不得交卷或提前退考。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身份证件须与登记时所用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一致。否则,将不被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及申请资格的审核
1. 面试人选确定
各科目笔试及格分数线由扬州疏港瘦西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确定。成绩合格及以上的,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的三倍比例(比例小于实际人数的,以实际人数为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人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含成绩相同者)。职位之间不会发生转移。
2、申请资格审核
面试前,将对面试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复试未通过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应聘同一职位的笔试通过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笔试(含同等成绩)。为保证面试顺利进行,面试人选的更换及相关工作必须在面试前3天完成。
申请人对资格审查未通过有异议的,可自收到审查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扬州疏港瘦西湖风景区管委会提出陈述和申辩。
已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者,以及其他笔试成绩较高的应聘者,请在成绩公布后保留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满分制为60分,及格分。面试未通过者,不得参加体检。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不指定复习材料(辅导书籍),也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最低资格标准者,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总分。
根据入围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与用人单位拟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增加一次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
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专用标准(试行)》等规定。
(六)检查
人员资格审查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政治审查)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已入围该职位的候选人进行补缺。
(七)公告
审查合格的,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疏冈瘦西湖风景区管委会按规定在相关网站公布。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任职资格的,扬州市疏冈瘦西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将取消其再次向疏冈瘦西湖风景区学校提出的申请。名单公布后1年内。资格。
(八)就业
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者存在其他人事劳动关系的,在正式聘用前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办理。对反映问题严重、有确凿证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招聘结果登记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予以更换。
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应聘人员资格时,扬州疏港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和招聘单位将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和依据。
招聘工作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4、离职后管理及福利
在职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首次受聘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分配职务和等级;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就业福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三年以上(含试用期)劳动合同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外,还必须在用人单位任职最低限度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实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聘工作公开性、透明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热线:-。邀请纪检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热线:景区纪委0514-。
六、本公告中的“上”、“下”、“之前”、“之后”均包含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扬州疏港瘦西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
随附的:
扬州疏港瘦西湖风景区管委会
2023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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