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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推免生接收实施细则及报名条件详解

发布时间:2025-01-02 23:03:16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含直读博士)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我校具体招生实施细则制定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符合以下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荐生”)可注册接收推荐生申请。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能够获得本科院推荐的免试资格;

4. 学习成绩优秀,创新意识强,有研究潜力和专业能力;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详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

2. 预注册和正式注册

推荐生报名前,请务必查阅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以下简称《招生学科目录》),并研读我校招生简章。

1、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和要求的人员,可在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地址)进行预注册,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材料。详情请参阅《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预注册通知。

上传的材料包括:

(1)申请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学信网下载);

(2)填写完整的《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生预注册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

(三)个人陈述(介绍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学习、科研、获奖情况等,说明攻读硕士学位的计划等);

(四)其他材料(包括本科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获奖证书以及其他能够体现研究能力和创新潜力的材料等,考生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交)。

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要求上传。

2、我校学校宣传预登记系统领取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23:59:59(预登记系统已提前设定并公告)。

3、如果您错过了预登记,但仍打算报考我校保送免试生,您可以前往《国家保送考试-免考研究生(免试转学)信息公开与管理》 “教育部保荐免试生服务系统”(网址:,以下简称“教育部保送免试生”“系统”)开通(开通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时),直接在教育部推荐免试系统中报名。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再次组织复查。请留意有关部门的通知。

4、凡在我校申请免试的学生,无论是否已在我校免试预登记系统中进行预登记,均须在获得免试资格后,在教育部免试预登记系统中正式注册(填写意愿)。豁免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各院系的复试和待录取通知书。

其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如军队二等功及以上退役人员等),应登录《国家推荐考试-免考研究生(免考)》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内办理《初审及转)信息公开及管理》。服务系统”注册。

5、参加我校2023年夏令营活动并成为优秀营员的学生,须按规定在我校晋级免试预登记系统中进行预登记。获得升免资格后,须在国家升免服务系统志愿者中填写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收到并确认院系的复试和待录取通知书。详情可直接联系我校负责研究生事务的秘书确认。联系方式在文章最后。

6、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

3. 复试

1、复试时间:

我院复查时间计划为2023年9月25日-26日,具体时间安排以科室通知为准。

2、复试名单确定:

我院接受推荐、免试生并实行差额复试,按照按需录取、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我院复试学生数与录取学生数之比为1.5:1。

三、复试形式及要求:

届时将进行现场复审。

申请人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未能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务必保持沟通畅通,并随时关注预报名系统中的审核情况以及我院的复试通知,以免错失机会。

4、复试内容及分数计算:

(一)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治审查两个阶段;本次考核不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家综合面试:主要采取面试形式,由专家提问,候选人回答。主要包括专业素质、研究能力和外语听说能力。

3)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本科体育专业技能水平。注:报考体育人文科学专业的考生可以选择体育专项技能或实验操作技能中的任意一项进行测试。

各专业复试分数比例如下:

专业(领域)

专业技能测试

专家综合面试

测试内容

等级比

等级比

体育人文社会学

运动专项技能

60%

40%

体育人文科学

运动专项技能/

实验操作技巧

30%

70%

体育教育与训练

运动专项技能

60%

40%

民族传统体育

运动专项技能

60%

40%

体育

运动专项技能

70%

30%

运动训练

运动专项技能

70%

30%

社会体育指导

运动专项技能

70%

30%

(二)复试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对复试合格的保送生,我校按照保荐免试招生计划(见招生学科目录),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每部门将在教育部推荐免试系统中进行处理。确认程序。完整流程如下:推荐生填写申请→招生部门发出复试通知→考生系统回复确认→招生部门发出拟录取通知书→考生回复确认。考生在系统确认录取意向后,不得更改录取信息。

特别提醒:如果您未在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推荐免试系统中填写我校申请表,或未在我校招生部门规定时间内回复系统确认拟录取,您将被视为放弃就读我校的意愿。 ,我校将依次填写拟录取考生。

五、学制、学费、奖学金及住宿

详情请参阅招生简章()。

六、其他说明

1.请拟录取的推荐学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了解录取流程以及及时提供的其他信息。

2、复试过程中,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为直博生的推荐学生,请于2023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招生”栏目相关报名须知,并进行报名,填写信息并按要求提交(邮寄)材料等。

4、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我校将视情况和规定,取消拟录取资格。

5、保送录取学生2024年9月1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保送录取的学生在报考研究生前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分的,则按有关规定处理。被推荐录取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六、考生应自觉树立遵守纪律、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学生应自觉遵守《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学校复试工作完成前,不得公开、传播复试试题内容及其他相关信息。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在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办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处理。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上述通知与上级或上级文件的要求相冲突的,以上级或上级文件为准;上级文件有最新要求的,按照最新要求。

七、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我校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接受推荐、免试生的办法、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如果您有任何异议或上诉,您可以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如果您有任何报告,可以将其提交给学校监察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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