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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监督: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机制的重要指导

发布时间:2025-01-05 03:03:04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指导意见》指出,“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是权力正确行使的重要举措”。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基本指引。阳光是最好的杀菌剂。只有加强对权力的限制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完善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制度安排。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权力无论大小,只要不受限制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只有把权力锁在制度的笼子里,把权力的运行纳入制度的轨道,用制度来监督、规范和约束权力,才能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不被滥用。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权力已经脱离了制度的约束和监督。违法用电、违反制度的现象大量发生。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成为突出问题。严重腐败案件时有发生,污染党内政治生态,侵害群众利益。损害社会公平正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正确使用权力可以造福人民,但滥用权力就会损害人民权益。要健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科学配置权力,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要实行权力清单制度,限制权力范围、确定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使权力授予、行使、监督的全过程和每一个环节都受到制度规范,形成用制度管权力、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制度。有效机制。要完善用权不当问责机制,强化权责对应,完善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后备查处全链条,防止权力倒置、错位、真正做到有权力的人有责任、用权力的人承担责任。确保对滥用权力追究责任的制度安排。

营造党内民主监督环境,突出监督重点。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用好监督作为重要举措。要营造党内民主监督环境,畅通党内民主监督渠道,加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完善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同时充分发挥相互监督作用等级。要突出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中的“关键少数”。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不允许权力不受制约,也不允许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大量案例表明,功率越大,越容易出现“灯光下的黑暗”;职位和权限越高,要求的标准就越高,监管也就越严格。领导干部要增强监督意识,正确对待监督。既要自觉履行监督责任,规范权力运行,不违规、跨越底线,又要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工作。不得拒绝监督、逃避监督。 。要始终心怀敬畏之心,加强自律,谨守独立,自觉检查并及时纠正权力行使和廉洁勤勉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规则正确行使权力,防止失控。不以权谋私,不以权谋私,做事干净利落,为官光明正大。

依法制约和监督权力,提高监督水平。党的纪律是党内监督的根本依据。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党的纪律行使权力;国家法律是治国最大、最重要的规则,任何人在法律之外都没有绝对的权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的法治意识和基本规则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权力由法律决定、权力依法行使等法律理念,自觉遵守法定权力、规则和程序行使权力,必须不使用用言语代替纪律和法律,用权力压制纪律和法律,或者徇私舞弊。监察机关必须坚持有纪有法、执纪必严、违纪违法必究的原则。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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