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抚河支流须家河水域银鱼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渔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3 月 31 日
府河支流须家河水域银鱼国家级水生种质资源
资源保护区禁渔实施方案
为有效保护抚河支流须家河水区银鱼国家水生种质资源保护区(以下简称须家河水库)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水域生态环境,根据农业部《关于推进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渔实施的通知》(农长渔发[2017]29号) 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省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渔的通知》(鄂政办电[2017]116号)要求,本次实施规划是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的。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搞大开发,共同保护长江”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长江流域新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根据党中央关于长江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把保护区禁渔作为增加绿色财富和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规划,对须家河水库实施全面禁渔促进库区安全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
(一)工作目标
须家河水库自2018年4月1日起全面禁渔,并逐步建立库区禁渔长效机制,确保库区生态系统进入良性循环。
(二)工作职责
市人民政府对禁捕工作进行统筹领导、协调和考核。库区各乡镇(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固定人员,成立专门小组,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设立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渔业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委政法委、须家河风景区管理处、市农业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渔业局、市移民局、长岭镇、马坪镇、关庙镇、城郊街道办事处成立禁捕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渔业局。市渔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班子的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库区镇(办事处):负责宣传动员、调查,建立捕捞渔民、渔船详细数据库,确定退出捕捞和转行的人员;参与禁渔全过程。
市公安局:加大对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惩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渔工作。
市安监局、市交通局:负责清理妨碍通航的渔具,确保通航顺畅。
市移民局:配合库区禁止捕捞渔民的安置工作和转业。
市渔业局:停止发放须家河水库渔业捕捞许可证,并于2018年7月31日前停止须家河水库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并收回原核发的捕捞许可证。自禁渔之日起,渔业捕捞燃油补贴须家河水库暂停;负责库区非法渔具取缔和清理工作;负责维护渔业生产秩序,负责须家河水库禁渔工作。
四、禁止逮捕的时间、内容和步骤
(一)禁止时间
全面逮捕禁令将于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2) 禁止内容
须家河水库禁止一切以渔业资源为目的的捕捞活动。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启动、全面实施(2018年4月1日起)。须家河库区镇公所要大力宣传开展须家河水库禁渔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村为单位召开相关会议,及时下发相关通知,解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禁令的基本目标、内容和措施,让公众对这次禁捕有了深刻的认识。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禁捕情况进行调查,建立规范档案,及时公布调查情况基本信息。各地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集中登记、收缴须家河水库渔网、渔船,全面启动须家河水库禁渔,禁止任何方式的捕捞活动。
2、重点整改、考核验收(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对休渔期间从事捕捞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乡镇(办)、渔政、公安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市政府对涉及工作任务的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对不符合标准的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对未整改到位的,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玩忽职守、未按时完成工作的,启动工作任务责任追究机制。
3、建立规章制度,巩固完善(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镇(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积极探索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创新管理机制和措施,确保禁渔工作取得实效,须家河水库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须家河水库禁渔工作,统一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共同谋划部署,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
(二)加强监督检查。禁渔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对库区各责任单位和乡镇(办)禁渔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禁渔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工作及时或到位完成。
(三)强化政策支持。大力争取中央、省、随州市财政和政策支持,鼓励转型,奖励主动,处罚违法行为,给予适当补偿。在现行政策范围内,积极统筹使用支农、惠农、社会民生等相关资金,维护退役渔民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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