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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器官捐献条例实施推动医疗进步,昆明及个旧医院完成多例捐献

发布时间:2025-01-10 11:03:02

都市时报(记者 李文静)

医护人员为捐献者举行告别仪式

5月6日,我省同时实施了2例公民死后器官捐献。 1例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甘美国际医院完成肝、肾、角膜捐献,1例在个旧市第一人民医院完成角膜捐献。这意味着今天又有三名患者将获得新生命,四名失明患者将重见光明。

据了解,《云南省器官捐献条例》已于2015年11月26日经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 。该条例的颁布,有力推动了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以2016年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为例,条例实施前,共有8名公民实现了死后器官捐献;实施后,在法律法规的保障下,仅2月份的捐赠数量就达到了20起。”

值得一提的是,为推动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民航总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红十字会联合发布《关于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各方责任,旨在确保人体捐献器官移植过程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器官移植对器官移植患者质量和安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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