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阳高新区财政局[2019]10号)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区级财政关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高财经)等文件精神益阳高新区财[2022]3号),受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委托,湖南中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低保人员进行绩效评价2021年10月至2022年11月期间保障资金到位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社会事务局”)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卫生、民政、红十字会、开发区农村工作;负责政治、法律、社会事务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应急处置、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负责辖区农业、林业、农村水利、武装、教育等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动物防疫、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该局下设卫生健康司、农业农村司、农业水利司、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司、乡村振兴办公室、政法稳定维护司六个部门。该项目由民政和退伍军人事务部负责。
二、项目基本情况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自1999年起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提供一定的现金补贴,以保障其基本社会生活需要。家庭成员。安全系统。
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的专项资金,包括城乡低保、城乡低保价格补贴、假期补助等。补贴和其他临时或一次性补贴。生活补助资金。
3、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定期按标准向本地区困难群众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以实现“有需要的人都有保障”为救助目标,大力完善本地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区域。协调一致、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救助体系,为改善民生、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奠定了坚实基础。
2、绩效评价工作
根据社会管理局最低生活保障基金项目特点,评估组结合被评估单位的项目信息和财务信息,对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基金进行了评估。
(一)组建评估小组
根据益高财绩效[2022]3号文件要求,我公司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准备并实施了前期绩效工作,主要包括: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方案、选择合适的绩效评价方法、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出具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等。
(二)评价程序
绩效评价工作分为前期准备、评价实施、情况反馈、报告形成和数据归档五个阶段。
1、前期准备。制定评价工作计划,包括:评价依据、工作计划、评价要求、拟采用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相关工作条件。
2、评价实施。收集项目资金相关政策文件;审核会计凭证及相关项目支出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深入项目实施单位和工作现场,通过听取情况介绍、现场检查、核实审查等多种方式,核实项目相关情况和基本资料,并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相关信息。
3.情况反馈。评价组及时将评价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向财务部门报告,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4. 报告形成。评价工作组整理获得的信息和依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指标推导因素、发现的问题、成绩总结等进行评价,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5、数据归档。评价工作完成后,评价小组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总结,妥善保存证明材料、绩效评价报告、结果反馈落实情况等相关资料,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评估组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信息,通过信息审核、核算核实、询问、分析测算、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通过现场调查和电话访谈相结合的方式,我们对鸬鹚桥社区、龙头山社区、金山社区居委会、江津社区居委会、蒋家坪社区、福珠社区、姚家湾社区、七里桥社区、大塘社区进行了访谈。 、明月社区、杨五岭社区、谢林港镇、东品工业园等13个社区(镇)抽查,覆盖率65.00%,涉及低保户158户,占最低生活保障金的18.88%补贴;涉及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40.04万元,占资金总额的10%、24.95%。发放问卷186份,评估组共收到有效问卷151份,问卷回收率为81.18%。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最低生活保障基金目标750万元,实际支出667.3616万元,资金利用率88.98%。
(二)项目资金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制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通知(国发[2012]45号) 《关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向政发[2013]35号)和《益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中,社会事务管理局将从资金来源、资金拨付、资金分配和监督管理四个方面重点抓好。制定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基金实施和监督的规定。
在资金拨付和管理方面,最低生活保障基金实行社会化分配,通过财政“一卡通”或其他代办金融机构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账户。最低生活保障金自批准之日次月起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在一些金融服务不发达的农村地区,最低生活保障金可以按季发放,每季度10日前发放到户。
四、项目组织、实施及主要业绩
(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最低生活保障基金主要按照《益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定期发放补助进行管理,明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审核、确认和发放流程的操作规则。制定最低生活保障基金;最低生活保障基金的认定和发放标准依据《益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文件规范。
截至2021年12月,高新区20个社区、乡镇510户705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327户530人,其中差额低保(二类低保)278户、455人,其中全额低保(一类低保)49户75人。
1. 资格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保障。非农业户口居民可以申请领取城镇低保。农业户口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二、申请与受理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村(社区)受申请人委托,可以代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三、审批
社会事务局在村(社区)协助下,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一一调查核实,组织信息核实、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访、民主评议等,并公布审核结果由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名单,为期7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后无异议的,社会事务管理局将申请材料、调查材料、民主评议情况、审查意见等相关材料报送益阳市民政部门。
4、资金拨付
低保实行社会分配,通过财政“一卡通”直接发放到低保家庭账户。
五、监督管理
低保家庭定期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变化,并积极配合最低生活保障管理部门的调查、年检等工作。
区、县(市)民政部门根据低保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家庭收入来源等,对低保户实行分类管理。
建立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低保登记制度。对低保家庭实行长期公示,公开低保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举报核查制度。
(二)项目主要业绩
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项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公众满意度良好。
1.社会福利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以来,通过低保对象、人群和综合调查项目的实施,发现全地区城乡贫困人口覆盖面有增有减保障标准逐步提高,低保资金及时发放,帮扶成效显着。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和审批程序总体上公平、公正、公开。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宣传落实不断推进。困难群众和低收入群体对政策的认知逐渐增强。他们对低保制度和项目高度满意。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形成与其他社会保障措施相辅相成,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 可持续影响
建立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各社区、乡镇根据低保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来源变化情况实施分类救助,并定期核查。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工作机制的要求,在社会保障覆盖动态管理过程中,对家庭劳动能力恢复或者家庭劳动能力恢复的保障对象,由于复工复产,收入稳定,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水平。 ,将退出保障范围,确保其稳定脱贫。
3、群众满意度
采用问卷调查和电话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2021年低保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共发放问卷186份,回收有效问卷151份。公众满意率达到90.56%。
五、现有问题
(一)未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 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实际支出667.3616万元,其中:最低生活保障资金561.33万元,城乡深度贫困、孤儿生活补贴等项目资金106.0316万元。经抽查发现,2021年4月向乡镇街道社工站缴纳的工程费14.9万元,不符合城乡基金支出范围。
(二)部分保障对象预留信息不准确的。通过抽查96名低保对象档案,发现部分低保对象保留信息不准确。其中,无法电话联系低保对象的有30人,占抽查的31.25%。 8人,占抽查人数的8.33%。低保对象预留信息不准确,低保对象信息动态管理有待完善。
六、建议
(一)切实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城乡低保资金必须严格按照《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城乡低保资金不得擅自扩大。低保资金必须设立专户或者专户。搞好低保资金专户管理,封闭经营专项资金必须专用。
(二)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一是对参保对象信息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参保对象信息的准确性。二是定期对低保户家庭收入、家庭结构、就业等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坚持“每月一次会面”,及时了解低保对象动态,并根据核查结果及时调整享受低保政策的人数和享受低保政策的人数。数量。
七、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单位按照计划和相关要求完成了项目任务,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规定。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基金的落实,低保水平大幅提高,有效保障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权利,有力保障了底线民生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评估组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估。项目支出基本合理、规范、有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基金项目综合得分为88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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