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渗透率历史性突破32%(截至2025年底),较2024年提升4个百分点。全年共有643家上市公司公告投保计划,其中256家为首次披露,市场延续快速增长态势。
然而,有业内人士认为,在这份亮眼的数据背后,当前增长本质是“罚单 判例”催生的应激反应,保费更像一张“合规门票”,多数公司投保动机仍停留在“买安心”而非“改治理”。
与投保热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董责险平均费率持续下行,已进入“软周期”。国家注册审核员、财经观察员李锦堤认为,费率低迷源于“数据荒”——保险公司用海外模型错配A股风险,将本土诉讼误判为“低频巨灾”。市场真正走向成熟,亟待一次“大额赔付”完成风险教育,并推动制度从“被动合规”向“主动治理”跃迁。
2025年,董责险市场渗透率达32%,标志其步入主流。据《中国上市公司董责险市场报告(2026)》统计,累计投保公司达1753家,全年新增投保公司643家,同比增加19%。细分数据显示,制造业公司投保数量遥遥领先,房地产、电力等高监管强度行业渗透率已突破60%,折射出行业风险与投保决策的高度关联。
市场高增长的直接驱动来自监管与司法双重压力。2025年,因信披违规退市的公司达17家,其中7家曾投保董责险;全年至少有10家已投保公司被投资者发起诉讼。自2022年至2025年第三季度,全市场已披露的董责险理赔总金额超8.5亿元,风险正从“沙盘推演”走向“真金白银”的赔付阶段。
“32%的渗透率是‘罚单 判例’催生的应激反应,而非治理基因突变。”李锦堤指出,监管问询与集体诉讼落地,使董责险保费变成了上市公司的“合规门票”,但多数公司的投保动机仍停留在风险转嫁与“买安心”,而非从根本上改善公司治理。
他预判,若当前监管强度维持,2026年市场渗透率有望摸高35%,但增速将随诉讼频率放缓而呈现阶梯式回落。“真正的结构性拐点,需要等待‘独董主动异议’与‘股东积极行动’成为常态,这预计还需要两到三年的培育期。”李锦堤说。
业内人士普遍认同监管的驱动作用。有分析指出,新《证券法》与新《公司法》的实施,通过立法形式确立了董责险制度,是市场快速扩容的基础。同时,投资者维权意识觉醒,民事赔偿诉讼呈现爆发式增长,直接推高了上市公司及其高管的履职风险感知。
与节节攀升的投保热情形成矛盾的,是董责险费率持续数年的下行通道。数据显示,董责险简单平均费率已从2022年的6‰ 降至2025年四季度的不足5‰,市场处于典型的“软周期”(供给大于需求、价格竞争激烈)。
李锦堤认为费率下行的本质是“数据荒”:保险公司缺乏充足、高质量的本土历史理赔数据,只能借用海外精算曲线来硬套A股市场,错误地将A股相对高频的董责诉讼风险,建模为类似欧美市场的“低频巨灾”事件,导致保费与上市公司的真实风险水平、市值规模严重脱钩。
“市场要走出软周期,必须等待一次 ‘大额赔付 监管追偿’把保险公司的损失表打穿,让资本意识到中国本土的董责风险事件频率远高于欧美市场。”他判断,这一市场教育的触发点,“大概率是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出现首单过亿赔付,时间窗口可能在2026-2027年。”
当前的市场数据部分印证了风险的存在。保单限额方面,选择4000万至6000万元区间的公司最为普遍,其次是8000万元至1亿元。业内人士建议,考虑到日益上升的索赔风险,上市公司应考虑购买不低于1亿元的保单限额。理赔方面,2024年行业共计赔付26起,总额3.9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赔付13起,总额8947万元。高赔付案件目前主要集中在少数专业能力较强的外资保险公司。
董责险市场的健康发展,面临信息披露不透明、产品机制单一等多重挑战。业界普遍呼吁加强披露以提升定价理性,但在具体路径上存在分歧。
对于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业内人士建议,监管部门可要求承保机构在偿付能力报告中披露上市公司董责险的投保及出险理赔情况,建立行业统一的理赔数据库。统一的理赔数据库能为保险公司提供丰富的历史数据参考,帮助其优化核保模型、提高定价精准度,同时也能为上市公司提供行业标杆参考,帮助企业科学选择保额与保险产品。
在制度设计方面,简化投保流程、明确披露要求也至关重要。目前 A 股上市公司购买董责险多需经过股东会批准,流程较为繁琐,部分企业因决策效率低下放弃投保。上述人士建议,可参考港股市场的成熟经验,在公司治理规则中明确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无需经股东会批准,仅需董事会决议即可,以简化投保流程、提高决策效率。同时,对于未投保董责险的上市公司,应要求其披露未投保的原因,通过市场监督促使企业重视履职风险保障。
李锦堤也指出实施障碍:“当前A股独董话语权仍相对较弱,且浮动费率挂钩的指标需要交易所与金融监管部门联合背书,形成权威标准。”他预计,“相关试点最快可能在2026年于科创板落地。”
此外,董责险市场的壮大已产生宏观金融影响。其中的风险传导机制值得关注:大额保单将本应由董事个人承担的部分决策风险,转移至再保险市场。若出现区域性、行业性的赔付集中爆发,风险可能通过再保链条传导,回流至境内金融系统。
从更广阔的视野看,这也在倒逼市场与国际接轨。“境外机构投资者已开始将A股公司的董责险保单限额,视为衡量其‘法治溢价’和治理水平的指标,并可能将其纳入估值模型。”李锦堤判断,制度红利的释放将遵循“先赔案、后立法、再国际化”的顺序,“预计到2028年前后,我们或许能看到首批由国际仲裁条款覆盖的A股董责险保单出现。”(作者|孙骋,编辑|刘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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