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即便合同无违约金约定,违约方仍需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实际损失。
2、损失赔偿额需涵盖直接损失,比如租客损坏房屋设施的维修费用、房东提前收房导致租客的搬家费等,同时也可包括合理间接损失,像房东因租客提前退租产生的房屋空置期租金损失。
3、若实际损失难以核算,可参照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的租赁行情、行业惯例等确定合理赔偿金额。
4、双方可优先友好协商,结合公平诚信原则确定赔偿方式与金额,例如协商扣除部分押金抵偿损失,达成一致后建议以书面形式记录留存。
5、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如租客损坏家电需负责维修或更换,房东未修好房屋漏水问题需及时整改等。
6、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同时要求违约方赔偿对应损失,比如房东无故赶租客,租客可解除合同并索要搬迁等相关损失赔偿。
7、协商无果时,可申请社区、街道调解组织介入调解,由调解方依据实际情况核算合理赔偿额度。
8、调解无效的,守约方可携带违约事实证据(如沟通记录、维修票据、租金支付凭证等)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由相关机构结合合同履行情况、过错程度判定赔偿金额。

1、若房东违约提前收房,可按重新租房的租金差价(对比原租金与新租同地段同户型房屋租金)、搬家产生的运输费与人工费(以搬家公司发票为准)、找房支出的中介费等确定实际损失。
2、若房东未及时维修房屋必备设施影响居住,实际损失可按维修期间的临时住宿费用(如酒店账单)、自行维修产生的材料与人工费用(凭维修票据核算)确定。
3、若租客提前退租,房东可按房屋合理空置期的租金损失确定损失,合理空置期通常参考当地租房市场招租周期,一般1-2个月,同时可计入重新招租的广告宣传费、中介费等实际支出。
4、若租客拖欠租金,房东的实际损失可包含拖欠租金本身,以及按同期LPR计算的拖欠期间资金占用利息。
5、若租客损坏房屋设施或装修,实际损失以维修该设施的费用(凭维修合同、缴费票据)确定,若设施无法维修需更换,则按设施折旧后的实际价值核算,若损坏装修则按修复同等标准装修的费用计算。
6、若租客逾期未搬离,房东可按原租金标准核算逾期期间的房屋占用费,作为逾期违约的实际损失。
7、若租客因房东违约导致商业经营类损失(如租房用于小商铺经营),可凭经营流水、纳税记录等证据,核算违约期间不能正常经营的合理利润损失作为实际损失。
8、若房东未按时退还押金,租客可主张押金对应的同期利息作为实际损失,计算标准可参照市场合理利率。
9、确定损失时需剔除与违约行为无直接关联的费用,且损失金额不能超出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到的范围,比如房东不能主张远超市场行情的高额租金损失。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bangqik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