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二次抵押后,房产证通常仍由产权人(即抵押人)持有。但房产证上会进行抵押登记标注,且具体保管方式可能因地区制度或合同约定而有所不同。
根据《民法典》规定,房产抵押仅设定抵押权,不转移所有权。因此,二次抵押后,房产证作为所有权凭证,依法仍归产权人保管。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在房产证或登记簿上记载抵押信息,以公示权利状态。

进行二次抵押且是向私人抵押,应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确认房屋产权状况。务必核实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有无纠纷或其他限制交易的情况,确保抵押人对房屋拥有完整处分权,否则抵押可能无效。
第二,了解私人抵押权人的资质和信誉。要清楚对方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以及其在业内口碑等,避免陷入非法或不正规的抵押交易。
第三,明确抵押合同条款。仔细审查合同中关于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确保条款合理公平,对双方权利义务有清晰界定。利率约定要符合法律规定,过高利率不受法律保护。
第四,办理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这是保障抵押权实现的重要环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正规抵押登记手续,使抵押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的抵押存在风险。
第五,保留相关证据。在整个抵押过程中,妥善保存借款合同、转账记录、沟通凭证等各类证据,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纠纷时使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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