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该办法明确规定了公租房租赁期限上限,旨在保障公共租赁住房资源的合理分配与有效利用。
权利义务租户有按约使用房屋的义务,租赁期限届满需按规定腾退。政府部门有权监督管理,保障公租房合理流转。
关键构成要件以该办法规定的5年为租赁期限界定标准。

1、在线申请
登录深圳市住建局填写轮候申请表,签署诚信声明。
2、提交材料
预约户籍所在区住建局窗口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社保记录等),领取备案回执。
3、审核公示
区部门审核户籍/社保/住房条件(6-10个月),核查收入财产,合格者公示15天。
4、轮候查询
审核通过后纳入轮候库,凭回执编号在住建局查询排名。
5、认租选房
房源发布后在线认租,按轮候顺序选房并签约(合同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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