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纳基数:按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不按购房款总额。
2、全国统一比例区间:首期每平方米交存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8%,由各地住建部门确定并公布。
3、缴纳主体:由业主缴纳;未售出房屋由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备案前代缴。
4、缴纳时间:业主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前存入专户;开发商不得代收。

1、房屋主体承重结构维修
包括住宅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共用承重部位,在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加固与更新改造。
2、公共通行区域修缮
涵盖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大堂、楼梯扶手、公共门窗等楼内公共区域的翻新与维修。
3、屋面及外墙防水工程
用于屋面防水层翻新、外墙渗漏治理、外墙保温层及装饰层脱落维修等防水相关工程。
4、电梯系统维修更新
电梯整机检修、零部件更换、控制系统升级、安全装置修复等电梯共用设备的维修与更新改造。
5、公共给排水设施使用
适用于公共供水管道、排水主管、公共水箱、加压水泵、化粪池、窨井、公共排污泵等共用给排水设备维修。
6、共用供电照明与安防设施
包括小区公共照明、楼宇配电设备、避雷装置、单元门禁、公共监控系统等共用电气及安防设施维修更换。
7、消防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用于消防栓、喷淋系统、烟感报警器、消防控制主机、消防管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维修与功能恢复。
8、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改造
覆盖小区公共道路、公共广场、共用围墙、非经营性公共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等公共配套维修。
9、共用管线与附属设施维修
适用于小区内共用燃气、供暖主管线(非专业单位负责部分)、垃圾通道、公共沟渠等共用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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