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赠与房产的契税一般不能减免,但在特定条件下可享受优惠税率。
1、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及相关政策:直系亲属间赠与(如父母、子女、配偶、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等):契税仍需缴纳,但部分地区对首套房或家庭唯一住房可能适用优惠税率(如1%或1.5%),不过该优惠通常仅适用于买卖交易,不适用于赠与。多地明确:赠与情形不适用首次购房契税优惠。
2、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免征契税。
3、但赠与不属于继承,因此不适用此免税规定。
4、特殊情形可能有地方性减免:个别地区对赠与抚养人/赡养人或公益性质赠与可能有额外政策,但需以当地税务机关具体规定为准。

取得赠与房产时,契税由受赠人(即取得房产的一方)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权属的单位或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房屋赠与属于权属转移行为,因此受赠人需缴纳契税12。
关键要点
1、纳税义务人:受赠人(取得房产的一方)。
2、税率范围:3%–5%,具体由省级政府在法定幅度内确定。
3、计税依据:税务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4、纳税时点:签订赠与合同(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
5、免税情形:仅限于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房产;直系亲属间赠与不免征契税,但可能适用较低税率(如部分地区按3%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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