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办理不动产权证,核心材料如下: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拆迁安置协议、安置结算清单、房屋测绘报告、契税完税凭证、维修资金缴交凭证。另需被拆迁房屋原产权证明(如有)、回迁证明、产权人约定 / 承诺书(多人共有时)。委托代办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补交土地出让金的须附缴款凭证。所有材料均需原件核验。

拆迁安置房产权年限是70年。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其产权为70年。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拆迁回迁房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
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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