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公告,对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沪金罚决字〔2024〕120号公告显示,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平洋健康保险”)存在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临时负责人超期、擅自任用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的违法事实。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一条、《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规定给予处罚。决定:警告,并处罚款3.5万元。
除此之外,根据天眼查信息,太平洋健康保险近两年涉及多项司法诉讼,案件类型涉及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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