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8月15日丨中港石油(00632.HK)公告,集团透过与美国内政部土地管理局订立的四项租赁,在位于美国犹他州的油气田拥有开采权益。公司近日于2024年8月9日获悉土地管理局于2022年11月14日发出书面命令,当中说明土地管理局认为该等租赁中的三项租赁分别于2020年7月31日及2021年3月31日已告终止。
上述书面命令的收到直至近日才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公司将进一步调查造成延误汇报的原因。公司现正向其于犹他州的法律顾问寻求法律意见,以评估有关相关租赁及土地管理局命令的法律影响及罚款(如有),以及根据适用法律可采取的可行法律行动。
集团已策略性地将更多精力投放于石油、石油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贸易业务,而相关租赁涉及的油气田于过往数年并无进行任何营运及开采活动,因此,董事会认为,基于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可获得的资料,相关租赁的终止(如有)将不会对集团的业务营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公司股份自2024年8月16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恢复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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