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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百姓客运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

发布时间:2024-08-31 21:30:55

消息,近日,绥化市百姓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因小型普通客车,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哈尔滨分局罚款1万元。

据公告内容,2024年6月27日15时30分, 执法人员在G1111鹤哈高速赵家收费站执法检查发现,田国庆驾驶绥化市百姓客运服务有限公司绥棱分公司的黑M5CP29大通牌小型普通客车,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事实。

绥化市百姓客运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四)项和《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37项的规定,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绥化市百姓客运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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