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近日,上海迎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因经营者聘用未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发生两次以上,被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罚款:3000 元。

据了解,对经营者聘用未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发生两次以上。
上海迎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 17 条,构成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 44 条第 1 项违规行为。罚款:3000 元。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bangqik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