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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银辉玻璃实业有限公司被罚款 0.01 万元

发布时间:2024-09-08 09:55:48

消息,近日,江门银辉玻璃实业有限公司因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被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

江门银辉玻璃实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构成了发票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 0.005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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