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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禹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 500 元

发布时间:2024-09-16 12:03:35

消息,近日,上海禹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嘉兴路街道办事处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据了解,上海禹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的情形。

上海禹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嘉兴路街道办事处对上海禹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 500 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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