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推出的《的士司机违例记分条例》于今日起生效。 记分制涵盖影响的士服务质素,而在现行法例中属刑罚较高的11项与的士司机相关的罪行,包括滥收车费、故意拒绝或忽略接受租用、没有采用最直接而切实可行的路綫驶往目的地等。该11项罪行按严重性被划分为三级,分别给予10分、5分及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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