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集团港交所公告,重组将按互为条件的基准通过两项并行程序实施,即本公司根据公司法第26A部分实施的重组计划及远洋地产根据公司条例第670、673及674条实施的协议安排,当中考虑到现有票据的管辖法律以及现有银团贷款及现有双边贷款的管辖法律。英国重组计划将涵盖现有债务工具各组别的相关债权,而香港协议安排仅涵盖现有银团贷款及现有双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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