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近日西藏佳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孜分公司因佳禾·阳光绿洲一期项目在办理《建设工程人防审批单》后,少修建防空地下室,被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 3 万元。
据公告内容,佳禾·阳光绿洲一期项目在办理《建设工程人防审批单》后,少修建防空地下室,拟处以 3 万元罚款 。
西藏佳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孜分公司违反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第四十五条,构成了少建人防违规行为。对西藏佳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孜分公司行政处罚 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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