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近日,潮州市枫溪区鹏业陶瓷制作厂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潮州市枫溪区鹏业陶瓷制作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 3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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