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9月25日丨吉林高速(601518.SH)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称吉高集团)《关于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变更的告知函》,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变更为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86户企业解除委托监管和脱钩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办函〔2024〕71号),省政府决定对吉高集团解除与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的委托监管关系,由吉林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据此,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变更为吉林省国资委,持股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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