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近日,佛山市南海区惠惠佛日用百货商店因经营未备案普通化妆品及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被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罚款 0.5 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当事人经营未备案普通化妆品及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佛山市南海区惠惠佛日用百货商店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构成了违规行为。1、没收违法所得 23.9 元;2、没收涉案的“牛乳石硷泡泡浴盐”、“COW 牛乳石碱泡沫入浴剂”25 袋;3、罚款 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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