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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相关负责人:巨灾保险发展仍需加力推进

发布时间:2024-10-20 23:50:48

10月19日,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推动巨灾保险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发挥保险防灾减灾救灾作用”平行论坛上,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金融监管总局指导保险业主动作为,积极发展巨灾保险。今年1-8月,巨灾保险共同体为全国4283万户次居民提供了将近9万亿元的巨灾风险保障。

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巨灾保险保障机制已初步确立。在完善顶层设计方面,金融监管总局和财政部今年2月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对于城乡居民住宅在现有的地震灾因基础上将洪水、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纳入保障范围,并且也提高了基础保障水平,实现了最低保额翻一番。在扩大试点范围方面,金融监管总局在推动全国性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指导保险公司结合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灾害的特点,为地方政府提供差异化、特色化、定制化的风险保障方案。比如河北、湖北在全省落地了全灾种广覆盖长周期的综合性巨灾保险试点,既保住宅又保人伤还保财产;再如广东探索开展了指数型的巨灾试点,2018年-2023年,广东巨灾保险项目累计支付赔款约32.6亿元,为台风、强降雨等灾害的救助提供了有力支持。在提升行业技术水平方面,金融监管总局引导行业加大巨灾风险科技研究的力度,研究迭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震、台风、洪水、中国巨灾风险模型,支持行业探索巨灾债券等新型的风险转移渠道。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在港成功发行巨灾债券,扩大了行业的承保能力,支持巨灾保险体系和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建设。在发挥损失补偿能力方面,指导行业积极作为,主动担当,积极发挥防灾减灾作用。目前保险业已为“摩羯”台风赔付32.33亿元。

同时,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相关负责人也强调,发展巨灾保险还任重道远,仍需加力推进。“综合来看,我国保险业在应对灾害事故中的角色日益重要,但是和全球的先进水平相比还是有比较大的提升空间。比如今年上半年,据了解全球自然灾害经济损失大约是1200亿美元,其中保险赔付大约是600亿美元,占比是50%左右,而我们国家的保险赔付占灾害经济损失是10%左右,应该说这一个水平和我们的过去相比,尤其是和2008年的汶川地震中相比,我们进步非常大,但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不断总结巨灾保险发展经验,推动建立健全国家巨灾保险保障体系,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更好服务防灾减灾救灾,更好发挥保险业的功能作用。

具体来说,一是要全面加强巨灾保险的前沿研究,发挥巨灾保险共同体的数据优势,总结国际巨灾保险经验,根据中国的灾害风险特点,梳理各地的试点经验,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巨灾保险理论。

二是稳步推进地方试点。

三是不断完善风险分散渠道,鼓励国内再保险公司加大对巨灾风险的支持力度,探索新型巨灾风险分散方式,提升行业巨灾保险保障能力。

四是不断夯实行业发展基础,逐步形成保险 科技新模式,推动行业建立风险数据库,加大灾害风险的特性研究,持续提升行业风险管理和定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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