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消息,安宁股份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包括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要求公司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布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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