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消息,隆华新材公告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窦风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窦风美女士将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窦风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82 年 8 月生,大专学历,2011 年 3 月至今历任公司职员、浙江分公司负责人、审计部部长;2015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窦风美女士通过新余隆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9.03 万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窦风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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