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消息,渤海化学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河北海航石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通知,海航石化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6 号)。自 2020 年 12 月 24 日起,海航石化为渤海化学持股 5%以上股东,2022 年 8 月 13 日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其控制和使用相关账户进行渤海化学股票交易,存在短线交易行为。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000 元罚款。本次行政处罚不涉及上市公司,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bangqik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