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0月29日丨碧桂园服务(06098.HK)公告,内容有关万达方同意收购碧桂园物业香港(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且碧桂园物业香港同意向万达方出售珠海万达约1.49%股权。于2024年10月14日,万达方指定受让方已按约定支付第一期代价。因此,第一期出售事项已告完成。
考虑到第一期出售事项已告完成,且董事会认为该出售条款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属公平合理,董事会基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考虑,认为碧桂园物业香港可参考第一次出售事项确定的交易原则及条款,与万达方就碧桂园物业香港所持有的剩余目标公司股份进行交易。
于2024年10月29日,碧桂园物业香港与珠海万赢及大连万达订立补充协议(四),据此,碧桂园物业香港同意出售而万达方同意收购第二期目标股份,第二期代价为人民币649,319,035元。第二期出售事项完成后,碧桂园物业香港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任何股份。
根据补充协议(四),碧桂园物业香港同意出售而万达方同意收购第二期目标股份,即目标公司22,109,350股,占目标公司全部股本约0.31%。第二期出售事项完成后,碧桂园物业香港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任何股份。
第二期出售事项为集团战略聚焦和收缩财务性投资规模,按投资退出计划回售股份,有助集团回笼资金,聚焦经营本集团核心业务。而且,与交易各方于补充协议(二)项下约定收购日期(即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相比,第二期出售事项提早实现了万达方履行其于补充协议(二)下购回目标公司的股份的责任,为集团变现投资回报适当时机。第二期出售事项完成后,集团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的任何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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