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29日,福建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宣布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旨在降低首付比例和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以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此次调整将从发布之日起执行,购买自住住房的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自建房的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
此次政策调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原先的30%下调至20%,与首套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一致。
其次,优化房产查询要求,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核定住房套数只需提供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最后,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40万元,双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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