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消息,慧辰股份与何侃臣、上海秉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慧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仲裁有了终局裁决。公司为仲裁申请人,被裁决的款项包括2017年至2019年参股期间业绩补偿款44,961,837.02元及相关违约金;2021年至2023年控股期间业绩补偿款84,460,718.07元及相关违约金;第一被申请人何侃臣的赔偿金34,100,996.17元及相关违约金。被申请人还需承担申请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费用,包括律师费53万元、保全费5,000元、保函保险费用74,767.68元,以及仲裁费1,402,685元。以上款项应在裁决书作出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目前裁决结果尚未实际执行,暂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公司将积极应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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