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经济统筹部长艾尔朗加·哈尔塔托当地时间11月3日表示,印尼计划将自然资源出口商保留出口收益的最短期限延长至三个月以上。根据去年出台的一项规定,自然资源出口商必须在印尼国内金融系统中保留三个月,每份出口价值至少为25万美元的海关文件必须保留其收益的30%。“我们目前正在准备对该规则进行修订,”哈尔塔托在一次
新闻发布会上说。该规则旨在增加印尼国内外汇供应,而延长最短期限的计划是在最近几周印尼盾持续承压的情况下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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