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宏股份公告,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专项贷款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价格不超过18.2元/股。公司已于2024年11月4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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